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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际:二零二五年度全年业绩公告

2026-03-26港股财报表***
深圳国际:二零二五年度全年业绩公告

(股份代號:00152) 二零二五年度全年業績公告 深圳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合營公司及聯營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年度」)經審核之綜合業績,連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財務年度之比較數字如下: 應佔:本公司普通股權持有人非控制性權益 本公司普通股權持有人應佔每股盈利(以每股港幣元計) (9(a))0.931.20(9(b))0.921.19 年度純利 小計 年度其他全面收益/(費用) 年度全面收益總額 應佔全面收益/(費用)總額:本公司普通股權持有人非控制性權益 年度全面收益總額 綜合資產負債表: 流動資產存貨及其他合同成本 合同資產其他投資業務及其他應收款其他資產衍生財務工具受限制銀行存款原到期日超過三個月的銀行定期存款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總資產 權益及負債本公司普通股權持有人應佔權益股本及股本溢價其他儲備及保留盈餘本公司普通股權持有人應佔權益非控制性權益 總權益 負債非流動負債貸款租賃負債遞延稅項負債其他非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業務及其他應付款合同負債應付所得稅貸款租賃負債 總負債 總權益及負債 附註: (1)一般資料 本集團主要經營之業務如下: -收費公路及大環保業務;及-物流業務。 本集團主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進行經營活動。 本公司為一間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並為投資控股公司。本公司之註冊地址為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Bermuda。 (1)一般資料(續) 本公司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本公司的主要附屬公司之一深圳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速」)於香港聯交所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於2025年12月31日 ,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 「Ultrarich」 ) 直 接 持 有 共1,058,717,983股本公司的普通股,佔本公司發行股份約43.323%。由於深圳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投資控股」)持有Ultrarich100%權益,因此其間接擁有Ultrarich所持有的本公司43.323%的權益,加上深圳投資控股直接持有共364,500股本公司的普通股,佔本公司發行股份約0.015%,深圳投資控股實際持有本公司發行股份約43.338%,並且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深圳投資控股受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市國資委」)監督管理。本公司董事認為,深圳市國資委藉所持有的表決權有實際能力主導本公司相關活動,乃本公司的實際控制方。 於編製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時,鑒於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流動負債超過其流動資產約港幣14,634,525,000元,本公司董事已審慎考慮本集團的未來流動資金。 為改善財務狀況、增強流動性及現金流並確保本集團的持續經營,本集團已實施多項措施。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考慮使用現有銀行融資,其中於2025年12月31日未使用銀行融資金額約為港幣118,020,368,000元。 於批准綜合財務報表時,本公司董事合理預期本集團有足夠資源於可見未來繼續營運。因此,他們在編製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時繼續採用持續經營的會計基礎。 (2)會計政策和披露之變動 本集團所採用的會計政策與本文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財務報表中的會計政策相一致,惟於本集團當前會計期間首次生效的會計政策除外。 本年度強制生效的香港財務報告會計準則的修訂 本年度,本集團首次應用以下由香港會計師公會(「HKICPA」)頒布的香港財務報告會計準則的修訂: 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訂缺乏可兌換性 於本年度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會計準則的修訂本對本集團本年度及過往年度的財務狀況及表現及╱或本財務訊息所載披露並無重大影響。 (3)分部資料 本集團的經營分為兩項主要業務分部: 收費公路及大環保業務;及物流業務。 集團總部業務包括企業管理的職能,以及本集團的投資與融資活動。它還包括本集團的一次性和非經常性活動。 主要經營決策者明確為董事會,董事會檢討本集團的內部報告以評估表現及分配資源。管理層按照此報告以決定營運分部。 收費公路及大環保業務包括:(i)開發、營運及管理收費公路;及(ii)風力發電機設備的銷售,廚餘處理項目的建設、運營和設備的銷售以及風力發電站的運營。 物流業務包括:(i)物流園,主要為物流中心及綜合物流港的建設、營運及管理;(ii)物流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務、物流信息服務及金融服務;(iii)港口及相關服務(包括材料銷售);及(iv)物流園轉型升級(包括物業銷售)。 董事會以年內純利作為評估營運分部的表現。 (3)分部資料(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按收入確認時間分類,以及就資源分配及分部表現評估向董事會提供的有關本集團可呈報分部的資料載列如下︰ (3)分部資料(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a)本年收費公路收入包括特許經營安排之建造服務收入為港幣2,174,631,000元(2024年:港幣2,130,496,000元)。 (b)本集團有許多客戶,並無任何客戶貢獻本集團收入的10%或以上。 (c)所有收入產生自位於中國的外部客戶。除財務工具及遞延稅資產外,本集團非流動資產主要位於中國,位於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非流動資產產生之收入並不重大。 (4)收入 來自客戶合約之收益按主要產品或服務劃分如下: 財務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財務收益總額 財務成本 財務成本淨額 (7)所得稅 本集團於本年度內於香港並無產生任何應課稅盈利,故並無就香港利得稅作出準備。 計入綜合損益表的中國企業所得稅已根據本集團於中國境內的附屬公司按其應課稅盈利以25%(2024年:25%)的稅率計算得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就土地增值,即出售物業所得款項扣除可扣減項目(包括土地使用權之攤銷、借款成本及所有物業開發支出),按累進稅率30%至60%徵收。 當期所得稅 -中國企業所得稅-中國土地增值稅-預扣所得稅遞延稅項 (8)按性質分類的費用 年度純利已扣除: 特許經營安排之建造服務成本廚餘處理項目成本折舊及攤銷僱員福利開支已售存貨成本其他稅費支出委託費、道路管理費與維修費委託建設管理服務成本核數師酬金:審核服務法律及專業諮詢費 (9)每股盈利 (a)基本 每股基本盈利根據本公司普通股權持有人應佔盈利,除以年內已發行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目計算。 (b)攤薄 每股攤薄盈利是假設所有稀釋性潛在普通股都已轉換而調整已發行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來計算。本公司擁有一類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購股權。根據未行使購股權附帶的認購權的貨幣價值,進行計算以確定本可以按公允價值(按本公司股份的年平均市場股價確定)收購的股份數量。上述計算的股數與假設行使購股權本應發行的股數相比較。 (9)每股盈利(續)(b)攤薄(續) (10)股息 於2026年3月26日的董事會會議,董事會建議2025年度末期股息為每股普通股港幣0.46元。此等股息將於2026年本公司即將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建議批准。本綜合財務報表未反映此項為應付股息。 董事會建議以配發代息股份方式全數支付末期股息,股東將獲授予全部以現金代替上述配發,或部份以現金及部份以代息股份方式收取末期股息之選擇權。計劃須待:(1)於即將舉行股東週年大會上通過建議之末期股息;及(2)聯交所批准上述計劃將發行之代息股份上市買賣,方可作實。 (11)無形資產 特許經營無形資產為本集團獲中國當地有關政府部門授予對各收費公路之收費經營權。各收費公路之收費經營權的剩餘期限為0.1至21年(2024年:2至25年)。根據有關政府批准文檔及有關法規,本集團負責對有關收費公路的建設及有關設備設施的採購,並在經營期內負責對公路的經營及管理、維護及大修保養。於經營期限內所取得及應收的路費收入歸屬本集團。於該等公路之收費經營權期滿後,有關公路資產需無償歸還當地政府。 (12)業務及其他應收款 本集團於中國的高速公路已實施聯網統一路費收取政策,收費公路的路費收入結算期通常為1個月以內。除路費收入外,業務應收款通常於開票日後120日內回收。於2025年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團根據收入確認日期的業務應收款賬齡分析如下: (13)業務及其他應付款 根據發票日期的業務應付款賬齡分析如下: 0-90日91-180日181-365日365日以上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整體回顧 2025年,全 球地緣 政治風險加 劇,國 際貿易及關 稅壁壘 帶來的不確 定性 持續增 加 , 全球 供 應 鏈持 續 震 盪, 物 流 行業亦 步 入深 度 調 整期 。 面 對複 雜 多變的 外 部 環境 , 本 集團 堅 持 穩中 求 進 的發 展 方 針, 依 託 穩固 的 業 務基 礎 及多元 化 的 業務 組 合 ,並 通 過 持續 推 進 降本 增 效 、強 化 招 商與 服 務 能力 , 有效提升了營運韌性,實現了業務的穩健發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本年度」),本集團實現總收入約港幣163.45億元,較去年同期上升5%;股東應佔盈利較去年同期下跌22%至約港 幣22.49億 元 , 主 要 由 於2024年度兩 個 物 流 港 項 目 置 入 基 礎 設 施 公 募REIT錄得稅後收益約港幣5.87億元,而本年度並無相關收益,以及本年度確認與減值相關的對聯營公司的投資損失約港幣4.36億元所致。 物 流 業 務 方 面 , 於 本 年 度 實 現 收 入 約 港 幣20.31億 元 , 較 去 年 同 期 上 升11%, 主 要 受 惠 於 若 干 位 於粵 港 澳大 灣 區(「大 灣 區」)的 物 流 港 項 目 於年內陸續投入運營。股東應佔虧損約港幣5,584萬元,主要由於本年度未經「投建融管」商業模式獲得物流港項目置入基金之收益,以及若干新項目仍處於培育期,初期運營成本較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團在全國42個城市實現佈局,管理及經營59個物 流 港 項 目 , 總 運 營 面 積 約754萬 平 方 米 , 成 熟 物 流 園 區 的 綜 合 出 租 率 約87%。 本集 團 始 終堅 持 「 立足 深 圳 、輻 射 大 灣區 、 服 務全 國 」 的發 展 策 略, 投 資項目 集 中 於大 灣 區 、長 三 角 、京 津 冀 等核 心 經 濟區 域 , 持續 夯 實 物流 主 業發 展 基 礎 。 於2025年 , 本 集 團 物 流 網 絡 佈 局 持 續 優 化 , 業 務 規 模 顯 著 提升。年 內共 有13個 物流港 項目 相繼 投 入運營 ,分 別位 於 深圳、 佛山 順德 、佛山高明及南京江寧等地,新增運營面積達175萬平方米,進一步鞏固了本集團 的 全 國物 流 網 絡覆 蓋 與 服務 能 力 。此 外 , 本集 團 積 極把 握 新 發展 格 局下的 戰 略 機遇 , 依 託核 心 區 域的 重 資 產佈 局 , 通過 延 伸 服務 鏈 條 與強 化 科技賦 能 , 加快 推 動 由「 物 流 基礎 設 施 開發 運 營 商」 向 「 物流 綜 合 服務 商 」戰略轉型,持續提升核心競爭力。 物流園轉型升級業務方面,於本年度實現收入約港幣1.6億元,較去年同期上 升35%, 主 要 受 益 於 深 國 際 華 南 數 字 谷 產 業 辦 公 部 分 出 租 情 況 持 續 改善。股東應佔盈利約港幣26.07億元,較去年同期上升11%,主要受惠於深國際華南物流園土地整備確認稅後收益約港幣29.33億元。 「投建管轉」大閉環商業模式於2025年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