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代码:600874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唐福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艳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涛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62,357,236.56元,减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88,649,352.9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133,464,906.76元,减去2025年已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266,971,074.45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640,201,715.97元。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状况,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利润分配 政 策 ,2025年 拟 向 全 体 股 东 每10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2.09元 ( 含 税 ) , 共 计 人 民 币328,217,379.77元,现金分红数额占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6%。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该分配预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重大风险提示无 十一、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0第五节重要事项.......................................................................................................................................62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2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87第八节财务报告.....................................................................................................................................105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注:鉴于法定持续督导期结束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截至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前,保荐机构履行相关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于2026年2月收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项目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保荐代表人葛馨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马滨先生存在工作安排变动,中信证券现指派凌陶先生、林伟先生接替原保荐代表人担任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3)。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其他□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本集团锚定“双碳”目标,坚持以绿色低碳发展引领企业科技研发和生产技术革新,聚焦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污泥资源化、固废处置、资源循环、新能源供冷供热、光伏储能等业务,深入打造“N维一体”商业模式。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业务范围及经营模式和去年相比,没有发生变化,仍由基础业务及战略新业务构成。基础业务包括市政污水处理、供水、再生水等领域业务,是本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战略新业务包括新能源供冷供热、污泥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危废业务、光伏发电与储能等,在盈利能力、经济附加值、投资回收期等方面,与基础业务形成互补,优化整体业务结构。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增投资咸阳路二期污水处理项目,权益类污水处理业务规模新增15万立方米/日,终止实施恩施市大沙坝一期、二期(谭家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权益类污水处理业务规模减少14万立方米/日。此外,新增掇刀投资人+EPC+O模式的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再生水业务规模新增5万立方米/日,再生水断点连通工程全年新增现状管网通水54公里,其他水务业务规模与期初相比没有变化。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水务业务总规模为644.8万立方米/日。权益类水务业务总规模612.51万立方米/日,其中污水处理规模528.01万立方米/日,供水业务规模31.5万立方米/日(包括自来水、工业供水),再生水规模53万立方米/日,上述项目分布在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委托运营模式下污水处理规模为32.3万立方米/日。单位:万立方米/日 污水处理、供水业务模式以BOT、TOT、PPP模式为主,再生水业务经营模式以生产销售再生水获得销售收入及提供再生水管道接驳工程服务获得收入为主,与期初相比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本公司战略新业务主要情况如下: (1)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截至报告期末,总服务面积696万平方米,主要分布在天津,经营模式以BOT、委托运营为主。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截至报告期末,总设计装机容量35MWp,项目主要分布在天津、大连;经营模式以市场化定价模式为主。 (3)储能方面,总设计容量22.381MWh,其中西安北石桥污水处理厂储能项目作为本公司首个储能项目已于报告期内投入使用,容量5.5MWh;本公司外埠污水厂用户侧储能项目稳步推进,合计容量16.876MWh。 (4)危废业务方面,报告期内终止实施郯城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项目。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包括处置能力共18.13万吨/年的4个项目,主要分布在山东、江苏两省,分别为江苏永辉危废项目3万吨/年,高邮康博危废项目3万吨/年,郯城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2.8万吨/年,沂水庐山化工园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9.33万吨/年;一座规模2万吨/年的收储、转运项目;废物综合利用PAC产品量7.5万吨/年。危废业务在获得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采用充分市场化的经营模式,在地方政府指导价的引导下,自行选择产废单位,为其提供危废处置服务,收取危废处置服务费。 (5)污泥处置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总规模为3630吨/日,主要分布在天津、甘肃、浙江、安徽。其中权益类污泥处置业务为临夏污泥项目、津南污泥厂项目,规模为890吨/日,其余污泥处置项目为委托运营模式,规模为2740吨/日。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不仅擘画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而且明确将“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为发展目标之一,并针对上述目标做出如下部署:一是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与区域协同治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提升环境质量稳定性;二是绿色转型推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稳步实施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强化碳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市场机制完善、能源结构转型、重点领域减排;四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将绿色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全链条,推动产业绿色升级、能源高效利用、绿色生活倡导、城乡绿色发展。 综合而言,目前是美丽中国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关键时期。环保产业正在向系统化、平台化、综合解决方案发展,实现整个产业功能和效率的全面提升,对于环保企业而言,面临从“污染治理商”到“绿色价值创造者”的战略定位转向,从“传统的、单一的污染治理”向“绿色基础设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