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以下简称“商务合作区”)的建设旨在打造便利国际商务交流的新平台、服务资源要素汇聚的新载体、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节点,最终实现区域跨境交往便利、国际商务活动活跃、创新要素资源集聚、专业服务能力领先、配套设施完备的功能目标。
发展定位
- 便利国际商务交流的新平台:通过叠加特定封闭区域人员跨境流动便利化政策措施和商务服务功能,依托东方枢纽上海东站和浦东国际机场,打造高度便利的国际商务交流合作平台。
- 服务资源要素汇聚的新载体:以国际商务人员往来便利为牵引,带动货物流和信息流交汇流动,强化内外链接功能,集聚全球要素、配置全球资源。
-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节点:发挥上海长三角一体化龙头带动作用,依托区位优势,链接长三角、服务全国、辐射全球,为长三角乃至全国各类企业国际商务交流提供平台载体。
规划范围
商务合作区规划面积约0.88平方公里,分为两个区块,通过封闭通道联接。
发展目标
- 2025年:完成先行启动区封闭验收,基本功能落地运行。
- 2028年:实现全域封闭运作,完成重点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具备商务交流、国际展览、国际培训等功能。
- 2030年:全面建成,实现跨境交往便利、国际商务活动活跃、创新要素资源集聚、专业服务能力领先、配套设施完备的功能目标。
建设重点
- 便利国际商务交流:满足境外人员短期停留商务活动需求,为国际商务人士提供便利。鼓励总部型企业、跨国公司及国际机构等在区内开展跨境商务活动。
- 服务高端国际会展活动:鼓励举办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和经贸类展会。允许外国机构在区内独立举办除冠名“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以外的涉外经济技术展会。
- 提升培训服务质量:鼓励在区内开展国际培训活动,支持大型医疗器械操作、航空模拟飞行等专业培训业务。
- 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高标准的商业、休闲、文体、医疗等配套设施。完善外币兑换设施,优化外汇兑付环境,提升境外人员支付服务体验。
管理措施
- 集成优化管理模式:移民管理部门对进出区人员参照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海关对进出区人员携带行李物品按国际侧基本放开、国内侧严格管住原则实施监管,商务合作区内企业进出口货物参照实行综合保税区监管政策。
- 便利人员进出:境外人员凭有效邀请,无需核查中国签证等入境许可,在区内开展商务活动可停留30天。境内人员入区实施通行许可管理。
- 便捷行李物品管理:对境外人员携带自用、合理数量的行李物品进入商务合作区给予充分便利,海关仅开展行李物品安全准入及动植物检疫监管。境内人员携带拟复带出区的物品,需通过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登记。
- 实施货物高效管理:商务合作区与境外、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参照综合保税区政策实施管理。
风险防控
- 实施区域封闭管理:商务合作区及区域东西侧联接通道,以及与浦东国际机场联接通道实行封闭式管理,高标准建设智能化监管基础设施。
- 强化风险防控协调联动:海关、移民管理等部门在国际侧按职责开展监管,在国内侧,海关、移民管理等部门和商务合作区综合管理机构通过创新理念、创新手段共同开展有效风险防范。
保障机制
- 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商务合作区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 加强法治保障:商务合作区的各项改革开放举措,凡涉及调整现行行政法规的,按法定程序经国务院统一授权后实施。
- 落实工作责任:上海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商务合作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商务合作区建设。
专项发展资金
- 资金来源:2025年至2027年专项资金总量10亿元,由市级财政与浦东新区财政按1:1的比例共同安排。
- 资金用途:重点用于支持国际商务合作区功能提升、产业培育、项目引进等,主要包括便利国际商务交流、深化科技交流国际合作、服务高端国际会展活动、拓展国际培训活动、完善专业配套服务等方面。
- 支持方式: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政府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