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部张瑶|010-67413324 |zhangyao@dagongcredit.com2026年3月17日 摘要:2026年3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2026年1号文——《理财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理财公司监管评级框架正式落地,标志着行业监管进入“精细化、差异化、内生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办法》突出“内外兼修”的监管思路,一方面,通过实施分类监管,精准反映理财公司的风险状况与经营特点,有效识别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强化外部约束效力;另一方面,引导理财公司持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与风控水平,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伴随着资管新规的落地实施,理财公司经过六年多的发展已成为我国资管行业的主力军,截至2025年末全国32家理财公司存续产品规模达30.7万亿元,占全市场的92%;但在规模跃升的同时,部分机构也暴露出发展定位不清晰、专业投资能力不足、净值化转型尚需深化、风险管控不完善等问题。为引导行业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金融监管总局出台《办法》,坚持“风险为本、能力导向”,通过分级分类监管发挥评级“指挥棒”作用,对理财公司监管评级的总体要求、评级要素、基本程序和分类监管等作出系统性规定,旨在推动理财公司加快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 立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资管本源,确立能力与风险并重的评级导向 《办法》在监管评级要素中,综合运用定性与定量指标,从公司治理、资管能力、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权益保护和信息科技六个方面对理财公司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在六大维度综合评分的基础上,结合加分项、扣分项及级别调整因素,形成最终的监管评级结果。其中,资管能力与风险管理的权重设置合计为50%,是决定机构评级等级的核心考量,精准指向了理财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能力,同时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长期导向,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权益保护两项指标合计占30%,其余两项指标公司治理和信息科技各占10%。此外,评级结果实行动态调整机制,若评级结束后发现重大未掌握情况、公司风险或管理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监管部门将启动动态调整机制,以确保评级结果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并重,实现监管资源与风险能力精准匹配 《办法》规定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6级和S级,并明确依据不同等级机构的风险特征实施差异化监管,给予高评级机构参与创新业务试点的优先权,而低评级机构则面临更严格的业务限制,甚至是市场退出,通过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实现监管资源配置与机构经营能力、风险状况的动态平衡。具体来看,1、2级机构经营稳健、风险状况较好,以非现场和常规 监管为主,优先支持开展养老理财等创新试点类业务;3、4级机构存在一定或较多风险问题,监管上需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采取必要纠正措施,控制并防范风险扩散;5、6级机构存在严重风险问题,监管部门需动态跟踪风险变化情况,从严限制和化解高风险业务,有序实施风险处置或市场退出;S级为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机构,不参加当年监管评级。 总体来看,《办法》构建了覆盖理财公司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约束闭环,旨在引导理财公司培育内生风险防控机制,提升主动管理和价值创造能力,推动行业从规模竞争转向高质量发展。预计在政策引导下,行业将加速从同质化竞争转向以专业能力为核心的差异化发展新阶段,理财公司风险管理将从“被动合规”向“主动风控”转变,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抗风险能力,同时马太效应或将进一步显现,推动资源向头部加速集中。 报告声明 本报告分析及建议所依据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依据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提供的信息进行证券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大公国际,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