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年度業績公告 概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入約為130,144,000美元,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增加約11.4%。•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利潤約為45,466,000美元,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增加約19.5%。•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攤薄每股基本盈利約為4.11美仙,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增加約19.1%。•董事會已決定宣派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16.54港仙及特別股息每股5.65港仙。該等股息預計將於2026年3月26日向於2026年3月13日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派付。 珩灣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年度業績,連同2024年同期的比較數字如下: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289(84) 綜合財務狀況表2025年12月31日 非流動資產物業、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預付款項及按金遞延稅項資產 非流動資產總額 流動資產存貨貿易應收款項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可收回稅項已抵押存款定期存款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流動資產總額 流動負債貿易應付款項、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款項租賃負債合約負債計息銀行借款應付稅款 流動負債總額 流動資產淨值 資產總額減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租賃負債合約負債遞延稅項負債 非流動負債總額 資產淨值 綜合財務狀況表(續)2025年12月31日 權益母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已發行股本儲備 綜合權益變動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綜合現金流量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經營活動所得現金流量 稅前利潤調整項目:財務成本利息收入撇減存貨至可變現淨值折舊貿易應收款項減值/(撥回)無形資產攤銷以權益結算的購股權開支 存貨增加 貿易應收款項減少/(增加)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減少/(增加)貿易應付款項、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款項增加合約負債增加 營運業務產生現金已付香港所得稅,淨值已付海外所得稅,淨值 經營活動所得現金流淨額 投資活動所得現金流 已收利息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添置無形資產處置物業、廠房及設備所得款項購入時原到期日多於三個月的非抵押定期存款增加抵押存款增加 投資活動所得/(所用)現金流淨額 綜合現金流量表(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行使購股權所得款項股份回購及註銷已付股息新增銀行借款償還銀行借款已付利息租賃款項之資本部分租賃款項之利息部分 融資活動所用現金流淨額 年初現金與現金等價物外匯匯率變動影響,淨額 年末現金與現金等價物 現金與現金等價物結餘分析 現金及銀行結餘購入時原到期日少於三個月的非抵押定期存款現金流量表載明的現金與現金等價物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公司及集團資料 珩灣科技有限公司為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主要營業地點位於香港九龍荔枝角瓊林街93號龍翔工業大廈5樓B室。 於本年度,本集團從事下述主要活動: •設計、發展、營銷及銷售軟件定義廣域網(「SD-WAN」)路由器和相關產品;及•銷售軟件許可及提供保修與支援服務。 2.1編製基準 此等財務報表乃根據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會計準則(包括所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擬備,並按照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編製。其根據歷史成本法擬備。除非另外說明,此等財務報表以美元(「美元」)呈列,所有金額進位至最接近的千美元。 綜合賬目之基準 此等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合稱「本集團」)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財務報表。附屬公司指由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實體(包括結構實體)。當本集團通過參與投資對象的相關活動而承擔可變回報的風險或有權享有可變回報,並且有能力運用對投資對象的權力(即賦予本集團現有能力以主導投資對象的相關活動的既存權利)影響該等回報時,即取得控制權。 通常假設過半數投票權導致控制權。倘本公司擁有少於投資對象過半數的投票或類似權利,則本集團於評估其是否擁有對投資對象的權利時會考慮所有相關事實及情況,包括: (a)與投資對像其他投票持有人的合約安排;(b)其他合約安排所產生的權利;及(c)本集團的投票權及潛在投票權。 附屬公司的財務報表按與本公司相同的報告期間編製,並採用貫徹一致的會計政策。所屬公司之業績由本集團取得控制權之日起綜合計算,并繼續綜合入賬至該控制權終止日為止。 所有集團內公司與集團成員之間交易有關的資產及負債、權益、收益、開支及現金流乃於綜合入賬時對銷。 倘事實及情況指示上述三項控制權中的一項或多於一項權利出現變動,本集團將重新評估其是否有對投資對象的控制權。於附屬公司的擁有權益出現之變動,在未喪失控制權的情況下,會作為權益交易入賬。 倘本集團喪失對附屬公司的控制權,其將不予確認相關資產(包括商譽),負債,任何非控股權益及匯率波動儲備;並確認任何投資的公允值及損益表中任何因此產生的盈餘或虧損。先前於其他全面收益內確認的本集團應佔部分重新分類到損益或保留盈利(如適用),即與本集團直接出售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準相同。 2.2會計政策及披露變動 本集團已在本年度財務報表首次應用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缺乏可兌換性。本集團未事先應用任何其他已頒布但尚未生效的準則或修訂。 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規定了實體如何評估一種貨幣是否可兌換為另一種貨幣,以及在缺乏可兌換性的情況下如何估計計量日期的即期匯率。該等修訂本要求披露資料,以便財務報表使用者了解貨幣不可兌換的影響。由於本集團進行交易的貨幣以及海外附屬公司用於換算為集團列報貨幣的功能貨幣均可兌換,因此該等修訂對本集團的財務報表並無任何影響。 3.經營分部資料 為便於管理,本集團按照其產品及服務劃分其業務單位,並擁有兩個可呈報的經營分部,具體如下: (a)銷售SD-WAN路由器分部,其主要從事銷售有線及無線路由器的業務,亦分別稱為固定網絡優先連接和移動網絡優先連接;及 (b)軟件許可及保修與支援服務分部,其主要提供軟件許可及保修與支援服務。 管理層分別監督本集團的經營分部,以作出與資源分配及業績評估有關的決定。分部業績乃按可呈報分報盈利評估,其為經調整所得稅前利潤的評估。該經調整稅前利潤的計算方式與本集團的稅前利潤一致,惟該評估不包括其他收益及利益,淨值、銷售與分銷開支、未分配一般及行政開支及財務成本。 於本年度及過往年度並無重大經營分部之間的銷售及轉移。 有關可呈報及經營分部的資產,負債及資本開支的資料並無提呈到主要經營決策者以供其審查。因此,概無披露本集團可呈報及經營分之的資產,負債及資本開支的分析。 地域資料 來自外部客戶的收入 北美洲EMEA(歐洲、中東及非洲)亞洲其他 以上收入信息是基於客戶的位置。 以上非流動資產是基於資產的位置及不包括金融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資產。 主要客戶資料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約31,682,000美元(2024年: 25,954,000美元)的收入來自銷售予一名客戶錄入銷售SD-WAN路由器分部以及軟件許可及保修與支援服務分部。 4.收入,其他收益及利益,淨值 收入之分析如下: 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客戶合約收入(i)分類收入資料分部 下表列示於本報告期間確認的收入金額,其計入報告期初的合約負債及自先前期間已達成的履約責任所確認: 計入報告期初合約負債的已確認收入:提供保修及支援服務銷售軟件及許可費收入 (ii)履約責任 有關本集團履約責任的資料概述如下: 銷售SD-WAN路由器及軟件 履約責任於交付路由器及軟件時達成及付款一般須於交付後60日內結付。 保修及支援服務 提供保修與支援服務(「保修」)的收入來自(i) SD-WAN路由器銷售所提供的嵌入式服務型保修;及(ii)延長服務類型的保修。對於嵌入式服務型保修,它為客戶提供售後服務和更新,提供了現有產品缺陷以外的維修,因此嵌入式服務型保修代表了獨立的履約責任。對於其他延長服務類型的保修,它是單獨出售,代表了獨立的履約責任。履約責任隨提供服務達成且通常需要預付款項。 許可服務 履約責任隨提供服務達成且通常需要預付款項。 於12月31日分配至餘下履約責任(未達成或部分未達成)的交易價格如下: 預期將確認的收入: 預期將於一年後確認的分配至餘下履約責任的交易價格涉及將於七年內達成的許可服務及保修及支援服務。 其他收益及利益,淨值 匯兌收益,淨值銀行利息收入其他 本集團稅前利潤乃經扣除╱(計入)以下各項後所達致: 折舊a&b 攤銷無形資產c 金融資產減值╱(撥回): (a)本年度折舊241,000美元(2024年:318,000美元)計入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的「銷售及服務成本」中。 (b)折舊總金額中包括使用權資產的折舊1,595,000美元(2024年:1,600,000美元)。 (c)本年度攤銷無形資產999,000美元(2024年:1,090,000美元)之金額已包括在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列示之「一般及行政開支」中。 (d)僱員福利開支7,665,000美元(2024年:6,052,000美元)之金額已包括在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列示之「研發,顧問及其他開支」中。 (e)本集團之退休福利計劃項下並無任何被沒收供款可用於扣減未來年度之應繳供款。於2025年12月31日,本集團並無可用於減少未來年度退休金計劃供款的沒收供款(2024年:無)。 (f)本年度本公司位於立陶宛的附屬公司就多個研發項目從立陶宛政府獲得約243,000美元(2024年:410,000美元)的補貼。當中,立陶宛政府授予約216,000美元(2024年:354,000美元)的補貼與在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內之「研發,顧問及其他開支」抵銷列示。約27,000美元(2024年:56,000美元)的補貼在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內之「一般及行政開支」抵銷列示。概無有關該等補貼的未達成條件或或然事項。 7.所得稅 香港所得稅乃根據年內之估計應課稅溢利之16.5%(2024年:16.5%)支付。惟本集團的一間附屬公司除外,該公司為符合兩級制利得稅率制度的實體。該附屬公司的應課稅溢利的前257,000美元(2024年:256,000美元)按8.25%(2024年:8.25%)之稅率計算,而餘下應課稅溢利按16.5%(2024年:16.5%)計算。其他地區應課稅溢利之所得稅概由本集團經營所在地區的適用稅率所計算。 8.股息 附註: (a)於報告期末之後,本公司董事宣佈分派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之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6.54港仙(2024年:13.37港仙),合共約23,496,000美元(2024年:約18,935,000美元)。 (b)本公司董事於上一報告期末之後,宣佈分派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之特別股息每股普通股5.65港仙(2024年:5.65港仙),合共約8,026,000美元(2024年:約8,002,000美元)。*根據各報告期末的匯率計算。 9.母公司普通權益持有人應佔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據母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應佔本年度溢利及年內發行在外普通股之加權平均數1,102,565,261股(2024年:1,100,968,011股)計算。 每股攤薄盈利金額乃根據母公司普通權益持有人應佔年內溢利計算。計算時所採用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為本年度發行在外的普通股數量,即與計算每股基本盈利時採用的數量相同,並假設普通股加權平均數已因全部攤薄潛在普通股被視為已行使或轉換為普通股,而按零代價發行。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乃基於以下數據計算: 盈利 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