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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CKMANMININGLIMITED布萊克萬礦業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0159)(澳洲交易所股份代號:BCK)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中期業績公告 BrockmanMiningLimited(布萊克萬礦業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公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中期業績連同二零二四年同期之比較數字。未經審核綜合中期業績已由本公司之審核委員會及本公司之獨立核數師根據國際審閱準則第2410號「由實體獨立核數師執行中期財務資料審閱」進行審閱。 經營虧損融資收入融資成本 融資收入﹐淨額應佔合營公司虧損 除所得稅前虧損所得稅利益 期內虧損 *僅供識別 其他全面收益╱(虧損)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換算海外業務所產生之匯兌差額 期內總全面虧損 應佔期內虧損:本公司權益持有人 應佔總全面虧損:本公司權益持有人 綜合資產負債表 非流動資產 採礦勘探資產物業、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於合營公司之權益其他非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 其他應收款項、按金及預付款項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 資產總值 權益及負債股本儲備累計虧損 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權益總額 非流動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借貸租賃負債其他應付款項僱員福利撥備 流動負債 應付賬款及其他應付款項租賃負債僱員福利撥備 1,6382,080 負債總額 261,545248,347 權益及負債總額 712,242704,761 簡明綜合財務資料附註 1.一般資料 BrockmanMiningLimited布萊克萬礦業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主要於澳洲從事收購、勘探及開發鐵礦石項目。董事認為﹐最終母公司為布萊克萬礦業有限公司。 本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為獲豁免公眾有限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及澳洲證券交易所(「澳洲交易所」)上市。其註冊辦事處地址為ClarendonHouse,2ChurchStreet,HamiltonHM11,Bermuda。 除另有指明外﹐本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以港元(港元)呈列及所有數值均湊整至最接近千元(千港元)。簡明綜合財務資料未經審核。 2.編製基準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乃遵照國際會計準則(「IAS」)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編製。本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亦遵循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的適用披露條文及香港公司條例的適用披露規定。 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並不包括綜合年度財務報告中通常包含的所有附註類型﹐因此預期無法如綜合年度財務報表一樣為本集團的財務表現、財務狀況及融資與投資活動提供全面的理解。簡明綜合財務資料應與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綜合年度財務報告一併閱讀。 (a)持續經營基準 於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錄得除稅前虧損淨額12,864,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21,680,000港元)﹐並有經營現金流出11,223,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10,361,000港元)。本集團於期內並無錄得任何收益﹐而期內除稅前虧損主要是由於本集團鐵礦石勘探項目之勘探及評估支出(包括本集團應佔合營業務開支)及企業管理費用所致。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為2,723,000港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5,274,000港元)。 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BrockmanIronPtyLtd(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Brockman Iron」)與PolarisMetals Pty Ltd(「Polaris」﹐Mineral Resources Limited(「MinRes」)的全資附屬公司)成立合營業務。合營業務成立後﹐Polaris(或其關聯方)同意以項目貸款方式向合營業務提供足以讓合營業務撥付開發項目之初期開發成本及預計資本成本之資金。合營方已同意﹐初期開發工程將由Polaris提供資金﹐估計成本約為36,000,000澳元(約173,400,000港元)。 Polaris根據轉讓及合營公司(「轉讓及合營公司」)協議解除在託管賬戶中持有的10,000,000澳元貸款。根據轉讓及合營公司協議的條款﹐該等貸款將由BrockmanIron出售其分佔合營業務所生產和出售產品的份額而取得的收益淨額償還。向Polaris償還該等貸款必須先由BrockmanIron出售其分佔項目所出售產品的份額而取得的收益淨額支付﹐並優先於所有其他付款。 本集團已採取多項措施改善其流動資金狀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i)將主要股東現有貸款75,981,000港元的償還日期延長至二零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貸款按年利率17%計息。 (ii)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主要股東已承諾將現有貸款融資6,800,000美元(約52,924,000港元)增加至8,700,000美元(約67,712,000港元)﹐以滿足本集團未來的營運資金需求。一經提取﹐其將為無抵押﹐按年利率17%計息﹐並須於二零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償還。 (iii)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日﹐本集團分別向主要股東提取經修訂貸款融資8,700,000美元(約67,712,000港元)中580,000美元(約4,520,000港元)及580,000美元(約4,507,000港元)﹐並於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二日提取580,000美元(約4,521,000港元)。該等貸款為無抵押﹐按年利率17%計息﹐並須於二零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償還。於本公告日期﹐主要股東貸款融資尚未提取結餘為3,959,000美元(約30,801,000港元)。 董事已檢視本集團之現金流預測﹐所涵蓋期間不短於由簡明綜合財務資料批准日期起計12個月。彼等認為﹐經考慮上述措施﹐本集團將有充裕財務資源﹐足以應付未來營運資金需求﹐並履行於簡明綜合財務資料批准日期起計未來十二個月內到期之財務責任。 董事確信﹐本集團可繼續取得債務及權益資金以應付中期營運資金要求﹐並擁有過往所需取得該資金之記錄﹐以支持其信念。倘本集團未能籌得日後預期營運及投資活動所需的資金﹐董事將採取措施以限制該等營運及投資活動。因此﹐本公司董事認為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本集團簡明綜合財務資料實屬合適。 儘管上文所述者﹐本集團是否能夠籌集上述之足夠資金仍然存在重大不確定因素﹐其可能對本集團持續經營能力﹐以及其是否會因而於日常業務過程中及按簡明綜合財務資料所列金額變現其資產並消除負債產生重大疑慮。 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並不包括於本集團在未能持續經營之情況下就本集團資產可收回性及分類或負債之金額及分類而可能需要作出之任何調整。 3.重大會計政策 所應用之重大會計政策與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年度財務報表所應用者一致﹐惟本簡明綜合財務資料所載述者除外。 (a)會計政策及披露之變動 本集團採納之新訂準則、詮釋及修訂本 編製本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所採納之重大會計政策與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所遵循者一致﹐惟採納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生效之新訂準則除外。本集團並無提早採納任何其他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準則、詮釋或修訂本。 缺乏可兌換性-IAS第21號之修訂本 對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報告期間﹐缺乏可兌換性-IAS第21號外匯匯率變動之影響之修訂本訂明實體如何評估貨幣是否可兌換及當缺乏可兌換性時如何釐定現貨匯率。該等修訂本亦要求披露有助財務報表使用者明白不可兌換為其他貨幣的貨幣如何影響或預期如何影響實體的財務表現、財務狀況及現金流量。 該等修訂本並未對本集團簡明綜合財務資料產生重大影響。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準則 直至本集團簡明綜合財務報表發佈之日止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準則及詮釋披露如下。本集團擬於該等新訂及經修訂準則及詮釋生效時予以採納(如適用)。 IFRS第18號財務報表的呈列及披露 二零二四年四月﹐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佈IFRS第18號﹐取代IAS第1號財務報表的呈列。IFRS第18號對損益表內的呈列引入新規定﹐包括指定的總計及小計。此外﹐實體須將損益表內的所有收入及開支分類為以下五個類別之一:經營、投資、融資、所得稅及已終止經營業務﹐其中前三類為新規定。 該準則亦要求披露新定義的管理層界定績效指標、收入及支出小計﹐並載入根據確定的主要財務報表(「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的「作用」對財務資料進行匯總及分類的新規定。 此外﹐對IAS第7號現金流量表進行了小範圍修訂﹐包括將間接法下營運產生的現金流量的釐定起點由「損益」變更為「經營損益」﹐並取消了對股息及利息現金流進行分類的選擇權。此外﹐對其他幾項準則作出相應的修訂。 IFRS第18號及其他準則之修訂本於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報告期間生效﹐惟可獲允許提早應用﹐並須予以披露。IFRS第18號將被追溯性應用。 本集團現正努力識別修訂本對主要財務報表及財務報表附註的所有影響。 金融工具分類及計量之修訂-IFRS第9號及IFRS第7號之修訂本 二零二四年五月﹐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佈金融工具分類及計量之修訂-IFRS第9號及IFRS第7號之修訂本(該等修訂本)。該等修訂本包括: ⚫澄清金融負債於「結算日」終止確認﹐並引入會計政策選項(倘符合特定條件)於結算日前終止確認使用電子支付系統結算的金融負債。⚫具有環境、社會及企業管治以及類似特徵的金融資產合約現金流量應如何評估之額外指引。⚫澄清「無追索權特徵」之構成因素以及合約關聯票據之特徵。⚫對具有或然特徵之金融工具引入披露﹐及對按公允價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分類的權益工具引入額外披露規定。 該等修訂本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可獲允許提早應用於金融資產分類及相關披露。本集團預計該等修訂本對本集團簡明綜合財務資料產生重大影響。 IFRS會計準則年度改進-第11卷 二零二四年七月﹐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佈九項小範圍修訂作為其定期維護IFRS會計準則的一部分。該等修訂本包括對IFRS第1號首次採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第7號金融工具:披露及其隨附的實施IFRS第7號、IFRS第9號金融工具、IFRS第10號綜合財務報表及IAS第7號現金流量報表作出澄清、簡化、更正或修改﹐以提高一致性。 該等修訂本將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報告期間生效﹐可獲允許提早應用並必須予以披露。預計該等修訂本不會對本集團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概無其他尚未生效的準則預期於目前或未來報告期對一間實體及可預見未來的交易產生重大影響。 4.收益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並無收益(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無)。 5.分類資料 識別可呈報分類 本集團已根據主要營運決策者(即本公司執行董事﹐負責分配資源及評估營業分類之表現)所使用之內部報告識別其營業分類。 本集團之可呈報營業分類如下: 澳洲礦產項目–在西澳收購鐵礦石項目、勘探及日後對鐵礦石項目進行開發。 其他–主要涉及向投資控股公司提供企業服務。該等活動並無計入可呈報營業分類﹐呈列之目的為與本集團綜合全面收益表及綜合資產負債表所計入之總數對賬。 至少每月向董事會及執行董事(主要營運決策者)報告有關上述各營業分類之獨立財務資料。執行董事根據分類業績(即按持續經營業務之除所得稅前虧損減應佔合營公司溢利╱(虧損)計算)評估及檢視營業分類之表現。 會計政策 本集團於內部呈報分類採用的會計政策與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年度財務報表所載者相同。 以下為本集團按業務分類劃分之業績分析: 應佔合營公司虧損 (55) 除所得稅前虧損 其他資料: 除所得稅前虧損 其他資料: 以下為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