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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美食: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2026-01-31财报-
龙大美食: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16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晓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璐希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发展计划及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将受到外界环境和实际经营变化的影响,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的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31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8第六节重要事项..........................................................................54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9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7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78第十节财务报告..........................................................................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提前执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并根据解释要求对2023年1月1日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财务报表列报数据进行重述。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政策加持叠加B端降本及C端便捷需求,持续助力预制菜行业发展 2023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2023年8月,工信部、发改委、商务部印发《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将预制化食品列为培育壮大的新经济增长点之一。在此背景下,各地方政府相继出台预制菜产业发展政策,资本市场和预制菜投资者也纷纷入局,地方也响应了中央的号召针对当地的预制菜产业制定出相应发展方针和措施助推当地预制菜产业的发展。同时,伴随B端客户租金、人力成本不断上涨,推动餐饮企业降本提效以及经济发展和生活节奏加快,饮食便捷化催生预制菜C端客户需求增涨,从而驱动预制菜行业发展。 尽管国内预制菜行业处于起步阶段,但在多种因素的驱动下,预制菜行业发展迅速。根据《2023年中国预制菜产业发展蓝皮书》,2023年中国预制菜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了5,165亿元,同比增长23.1%。预计到2026年,国内预制菜市场规模将达10,720亿元。 此外,2024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对预制菜原辅料、预加工工艺等进行了严格界定,大力提升了消费者对预制菜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预制菜行业的健康、规范、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而公司作为头部企业也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扩大市场份额。 2.屠宰行业受政策影响推动,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 近年来环保趋紧导致上游养殖散户逐步出清,行业集中度逐渐提升,屠宰业务正从粗加工向深加工转型,盈利能力持续提高。非洲猪瘟爆发以来,农业农村部发布多项文件,要求坚决关闭不符合条件的生猪屠宰企业,压缩落后产能,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鼓励优势屠宰企业整合产业链,加快推进生猪屠宰的清理整顿和标准化创建,规模小、盈利能力弱、不合标的企业将退出,私屠滥宰将得到较好整治,龙头企业得以更好发挥规模效应的优势,进一步推动行业集中度中长期提升。 3.中小养殖户逐渐出清,生猪养殖行业规模化发展进程持续 我国生猪养殖行业以散户为主,集中度处于较低水平。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生猪养殖行业的生产发展,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以及非洲猪瘟爆发,提高了养殖场硬件设施的要求,都在加速了中小养殖户的出清,推动生猪规模化养殖的发展,国内生猪养殖行业集中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自2023年1月全国进入去产能周期以来,截至2024年1月,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已经降至4,067万头,自2022年12月高点已累计下降7.4%。2024年3月1日,农业部正式下调能繁母猪的正常保有量,从4,100万头下调至3,900万头,预计本轮产能出清还有空间。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秉持“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以食品为主体,以养殖和屠宰为两翼支撑,致力于发展成为中国领先的食品企业,为中国人健康饮食提供高品质的系统解决方案。主要产品为预制食品、熟食制品及鲜冻肉。 (一)食品业务 公司食品业务主要包括预制食品和熟食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研发上,公司打造“三位一体”研发格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在产品设计、口味创新、质量控制、保鲜技术和加工工艺的投入,保障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在生产上,公司聚焦战略路径的构建与夯实,在全国范围内拓展产能,基本完成全国化布局;在营销上,公司着力构建消费市场洞察体系,服务广大食品加工和餐饮企业,协同进行市场推广,创新营销模式,积极应用市场思维打造亿元级、千万元级的大单品,以大单品策略快速服务市场。目前,公司已与海底捞、肯德基、麦当劳、西贝莜面村、荷美尔、半天妖、永辉、家乐福等多个知名餐饮连锁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大型连锁商超等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长为国内优秀的食品餐饮供应商之一。 (二)屠宰业务 公司屠宰业务主要包括生猪屠宰及鲜冻肉的加工业务,目前公司拥有莱阳、聊城、潍坊、黑龙江、河南、巴中等8个大型屠宰场,年生猪屠宰能力达到1,500万头。报告期内,屠宰生猪643.54万头。 生猪是生产鲜冻肉的主要原材料,从生猪产品到鲜冻肉的加工完成需经过宰杀工序、劈脊工序、分割工序和包装工序。公司生猪屠宰线采用国际一流进口设备,全自动生猪屠宰,分割白条肉,以全封闭、无菌式的生产管理,保证出产产品完全符合国际化高标准的卫生要求。屠宰后的生猪迅速进行预冷排酸,使胴体温度降至0-4摄氏度,并在后续加工、物流、销售环节中始终保持这一温度,确保低温环境下的高安全系数,肌肉经过排酸软化质地柔软有弹性,食用更营养更鲜美。全程冷链直达终端销售,使微生物等菌类生长繁殖得到更有效控制,真正实现从养殖场到终端的全产业链、全程管控、全程可溯体系。 (三)养殖业务 公司养殖业务主要定位于为食品业务把控原材料成本和满足大客户的溯源需求,并根据大客户的需要进行产能的动态调配。公司养殖业务主要采取“公司+农户”和公司自养两种养殖模式。在“公司+农户”的模式下,公司通过委托代养的方法与农户合作,委托模式采取统一规划、统一猪种、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保健和统一检测全力保障生猪养殖品质。在公司自养的模式下,公司对养殖场实施完全控制,公司管理涵盖了从种猪到育肥猪的整个养殖过程。公司通过自建饲料公司,自产饲料进行生猪喂养,结合“全产业链”发展模式,通过全过程质量控制,为企业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供应和品质保障。同时养殖业务作为公司食品业务的支撑,可以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提高公司盈利水平,降低市场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生猪出栏量为65万头,同比增长29.6%。 主要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以经销渠道为主。经销渠道占比79.18%,主要包括生鲜市场、冻品市场、农贸市场、中小型餐饮连锁和BC商超等。直营渠道占比20.82%,主要包括大型餐饮、食品加工企业、全国知名连锁商超、自营专卖店、线上新零售和特通渠道等。 经销模式 适用□不适用 公司销售模式和产品分类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见本节第四小节“主营业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