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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航天事件点评:北京发布未来5年重磅措施,助推商业航天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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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航天事件点评:北京发布未来5年重磅措施,助推商业航天产业发展

北京发布未来5年重磅措施,助推商业航天产业发展 glmszqdatemark2026年01月25日 推荐 维持评级 事件:2026年1月23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北京市关于促进商业卫星遥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若干措施(2026—2030年)》(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北京发布未来5年重磅措施,助推商业航天产业发展。在《若干措施》中,重点提及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对卫星数据上下游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整合完善地面站网、数据应用服务产业链环节,打造具备全球竞争力的链主企业;强化空间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规划建设具有差异化优势、商业价值明确、应用前景清晰的商业卫星星座。加强太空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卫星星座中的应用。对于符合要求的空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申请国家、市级财政资金。鼓励算力、云服务等相关机构或企业为卫星数据处理与应用提供服务,并给予算力券等方式支持。 分析师张宁执业证书:S0590523120003邮箱:zhangnyj@glms.com.cn分析师崔若瑜 执业证书:S0590525110072邮箱:cuiruoyu@glms.com.cn 此前北京已发布重磅太空算力规划,明确10年“三步走”。2025年11月27日,太空数据中心建设工作推进大会举行,明确北京太空数据中心建设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25年至2027年,突破太空数据中心能源与散热等关键技术,迭代研制试验星,建设一期算力星座,计划算力规模达1000POPS,实现“天数天算”应用目标;第二阶段:2028年至2030年,突破太空数据中心在轨组装建造等关键技术,降低建设与运营成本,建设二期算力星座,实现“地数天算”应用目标;第三阶段:2031年至2035年,卫星大规模批量生产并组网发射,在轨对接建成大规模太空数据中心。太空数据中心将采用模块化、标准化设计,通过在轨交会对接,搭建起平方公里级的大型航天器,具备在太空开展超大模型训练和推理的能力。北京市支持研发的首个算力星座将发射首颗算力试验卫星——“辰光一号”,目前已顺利完成产品研制并开展总装试验,预计将于2026年初择机发射。预计5年左右,首座太空算力中心将建成,届时它将在6G、自动驾驶、气象预报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相关研究 轨道辰光作为建设与运营主体,在核心技术领域已具备成熟技术实力。轨道辰光的主要业务是通过将算力卫星发射至晨昏轨道,组建太空数据中心,为客户提供算力服务。轨道辰光的核心技术与全球太空算力发展趋势高度契合,具备“太空数据中心+太空能源+太空散热”等核心技术:在能源供给领域,依托晨昏轨道特性实现7*24小时不间断太阳能供电,搭配新型砷化镓太阳能电池显著提升整星功率密度,解决太空算力设备的持续供能难题;针对高算力设备散热痛点,研发新型辐冷板与双相流体回路技术,可将设备废热高效辐射至宇宙极寒环境,摆脱地面数据中心对冷却塔与淡水的依赖。此外在天地海量数据传输、空间环境防护、大尺度平板展开等关键领域,其团队亦取得阶段性成果,为算力卫星稳定运行筑牢技术根基。 1.通信行业2026年度投资策略:聚焦AI:算力降本向光而行,应用落地网络先行-2026/01/232.通信行业点评:数据中心温控已进入“模块化”-2025/09/303.通信行业点评:液冷技术再突破,IDC热管理“变纪元”开启-2025/09/284.通信行业点评:海外AI逐步闭环,继续看好AI基建带来高增长-2025/09/245.通信行业点评:姚院士在浦江论坛对量子提出了怎样的期待?-2025/09/23 投资建议:我们认为北京等核心区域对商业航天相关领域进行重磅支持有望牵引行业发展,打造全新商业航天链主企业。建议重点关注太空算力核心标的顺灏股份(战略投资轨道辰光),建议关注北京太空计算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新雷能、优刻得,同时也建议关注中科星图、航天宏图、星图测控等。 风险提示:运载火箭技术发展不及预期;商业航天政策支持力度不及预期。 分析师承诺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登记为注册分析师,基于认真审慎的工作态度、专业严谨的研究方法与分析逻辑得出研究结论,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研究人员的研究观点,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影响,研究人员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利益。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制作。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的分销依据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由国联民生证券于该国家或地区的具有相关合法合规经营资质的子公司/经营机构完成。在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情况下,本报告亦可能由国联证券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在香港地区发行。国联证券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具备香港证监会批复的就证券提供意见(4号牌照)的牌照,接受香港证监会监管,负责本报告于中国香港地区的发行与分销。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授权之机构及个人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任何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仅为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操作建议或任何保证,不应被视为买卖任何证券、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本报告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获取本报告的机构及个人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特殊状况、目标或需要,客户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自身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所载的内容而取代自身的独立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可能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是基于已公开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预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且预测方法及结果存在一定程度局限性。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刊载的意见、预测不一致的报告,但本公司没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更新本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及的公司的董事;本公司自营部门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客户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依据。 若本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的信息。本报告不构成本公司向发送本报告金融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本公司不会因任何机构或个人从其他机构获得本报告而将其视为本公司客户。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本报告的版权仅归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进行翻版、转载、公开传播、篡改或引用,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所有在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除非另有说明,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本公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 上海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88号星立方大厦B座7层 无锡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8楼 北京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0号丰铭国际大厦B座5F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1座10层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