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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经济:引领海洋经济未来发展的新引擎,未来产业规模化与集群化发展加速

深海经济:引领海洋经济未来发展的新引擎,未来产业规模化与集群化发展加速

文/王鹏、李紫嫣 摘要 海洋经济向深海快速延伸,全球深海经济整体处于技术验证向商业化过渡的关键阶段。深海经济作为开发深海资源形成的综合性产业集群或经济形态,已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的核心领域,是引领海洋经济未来发展的新引擎。中国凭借政策与技术双驱动在深海装备、资源勘探等领域形成局部领先优势,已初步形成“技术突破-政策支持-产业落地”的闭环,深海经济处于从科研突破、规模化应用向产业价值释放加速迈进的阶段,未来产业规模化与集群化发展加速。 正文 一、深海经济产业概述及现状 深海经济是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极端环境限制实现对深海海域资源的开发利用,并延伸形成装备制造、资源开发、工程建设、生物利用等多元化产业集群,深海资源是全球战略竞争的“新战场”。 深海广义上通常指水深超过200米的海域。针对深海,不同领域对其划分有所差异,海洋科学领域一般认为水深200米以下海洋领域为深海,海洋工程及资源勘探开发领域一般认为深海为1,000米深以下的海域,海洋油气开发领域以500米水深为划分深海界限,而海水养殖领域通常以20米水深为界。深海具有低温、高压、黑暗及地质复杂等特点,同时其海洋生态系统更具脆弱性,更容易受人类活动的影响。但深海领域中矿产资源、油气资源及生物资源丰富,其中油气资源包括天然气、石油与可燃冰,矿产涵盖富钴结壳、多金属结核、多金属硫化物及稀土,储量均极为可观,生物资源方面有深海鱼类、棘皮动物及深海热泉特殊生物等。 深海经济是海洋经济的子集,除了可以承接一般海洋经济的产业、人才及供应链体系资源外,还可催生高端装备制造、绿色能源开发、海底数据中心或算力中心等新兴业态。深海经济具体指的是以深海海域(含海面、水体及水下深200米以下区域)为活动空间,依托深海极端环境下的资源禀赋,通过高新技术突破极端环境限制,开展资源勘探、开发、利用及相关服务活动所形成的复合型产业集群或经济形态,同时还需要平衡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其通过深海探测、深海作业、深海通信及智能控制等核 心技术,实现对深海海域的矿产、油气、可燃冰、生物、空间及海洋能(风电、温差能等)等资源开发利用,延伸形成装备制造、资源开发、工程建设、信息通信、生物利用、生态保护等多元化产业业态,其中深海技术为深海经济发展提供关键支撑,其主要聚焦深潜、深探及深网等领域。值得关注的是,受深海特殊环境条件影响,深海海上作业区域面临风大、浪高、海流急与极端气象频发等复杂的海域环境,海底作业面临着高压、无光、低温等极端环境;因此,深海装备必须同时满足高性能、高可靠、高耐压、强耐腐蚀等严苛指标。深海经济产业呈现技术密集、资本密集、创新依赖、回报周期长等特点。 21世纪以来,深海经济领域步入战略竞争阶段。受关键矿产需求激增与地缘竞争加剧的影响,深海经济进入战略化发展新阶段。各国纷纷将深海经济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加速技术研发及产业布局,其中美国通过行政令加速深海采矿布局,并主导“海洋观测计划(OOI)”部署海底监测网络,覆盖1.1万公里海岸线,并推动太平洋克拉里昂-克利伯顿断裂带多金属结核开采;欧盟推出“蓝色经济”计划整合成员国资源,资助海洋创新项目,并制定深海采矿管理框架,其中挪威在北海建成深海风电集群,装机容量5.2GW,德国推出“工业4.0深海版”计划,推动企业对深海工厂模块化组件的研发;中国实现“奋斗者号”万米深潜、深海通信实现10万公里跨越、大洋钻探船“梦想”号最大钻探深度达11,000米、深海重载作业采矿车“开拓二号”在西太平洋完成4,000米级海试并成功采集多金属结壳与结核样本;日本发布新版《海洋基本计划》,重点推进深海采矿,并开展“深海6500”等深潜技术研究。根据联合国《2025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报告,截至2024年,国际海底管理局已向20个国家的21家实体颁发了31份海底矿产勘探合同1,深海资源成为全球战略竞争的“新战场”。 二、产业链全景解析 深海经济产业链呈现“上游基础支撑-中游装备核心-下游应用拓展”的架构特点,且技术复杂性与军民融合特征凸显,未来随着产业链生态布局完善和产业化进程加速,产业规模将不断扩大。 深海经济产业链呈现“上游基础支撑-中游装备核心-下游应用拓展”的架构特点,且技术复杂性与军民融合特征凸显,形成覆盖技术研发、装备制造、资源开发、服务保障的产业生态,未来随着产业链生态布局完善和产业化进程加速,产业规模将不断扩大。 上游涵盖资源勘探、基础材料与核心部件,其中资源勘探涉及对油气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空间利用等;基础材料方面,基于深海特殊环境特点,基础材料需要具备高强度、耐腐蚀、高密封性等特点,其主要分为制造耐压壳使用的结构材料和深潜器使用的浮力材料等,比如高强度钛合金、高温合金、高强度钢、耐腐蚀涂料、陶瓷材料、 轻量化浮力材料;核心部件领域,由于深海环境下声呐带宽低、延迟高,切光通信易受悬浮物干扰且GPS导航适用性有限,对传感器稳定性及抗干扰性要求更高、对惯性导航和声学信标导航系统精确度要求也更高;此外还需要高能量的能源及动力系统、海洋工程装备需要的系泊链部件、推进器、通信系统及高压液压系统等。钛合金市场呈现高速增长态势,2024年全球高端钛合金市场规模达158亿美元,同比增长13.7%。 中游主要为装备制造与系统集成。装备制造覆盖海工(如钻井平台、FPSO、采矿设备及海底观测网等)、海底作业(含探测及信息化建设、施工设备、精细化作业设备与维护)、海上风光发电(如漂浮式风电)及输配电等领域,主要包括各式水下机器人、深潜器、深海作业平台、海底钻探装备、采矿设备及输配电设备。系统集成方面涉及深海通信与导航、水声通信技术、软件与算法等,其中海洋仿真软件对外依赖度较高。比如,全球市场对水下机器人需求稳步扩张,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无人潜航器(UUV)市场规模达613亿元。 下游主要包括资源开发、养殖、海洋观测、生物制药、旅游、军工与国防安全等应用场景。 数据来源:大公国际整理 三、全球及中国市场竞争格局 3.1顶层设计及战略重点对比 中美等国家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全球深海经济战略地位不断提升;需要关注的是全球深海开发分歧集中在环保标准设定与商业化开发进度的平衡关系。其中中国构建了“法律保障+战略引领+资金支撑”的政策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地方差异化协同的格局。 美国坚持单边主义路线,未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其通过《国家深海科技》计划构建从探测到开发的全链条技术体系;2025年特朗普政府签署行政命令将深海矿产开采提升至国家安全高度,并将海底矿产纳入战略储备,同时督促海洋和大气管理局依据《深海硬矿资源法》“加快审查并颁发”深海勘探许可证和商业开采许可,同时还颁布《关于勘探许可证的深海海底采矿条例》、《关于商业回收许可证的深海海底采矿条例》等配套条例,完善法律体系构建。此外还部署金融和产业政策工具支撑深海采矿供应链,探索使用政府拨款、贷款权限及DPA(《国防生产法》)等采购融资权力。美国与丹麦签订《美丹防务合作协议》,获得格陵兰永久驻扎权,强化在北极深海区域的战略存在,争夺北极航道与油气资源利益。 日本“海洋立国”战略强调深海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平衡,同时新版《海洋基本计划》明确了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安全保障等重点领域的发展目标。日本聚焦深海稀土资源开发,并主导相关技术研发;计划2026年1月启动深海稀土试采作业。 欧盟秉持“环保优先”原则,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及方案,主张在完善生态保护标准的前提下推进深海开发,重点布局深海生态监测、可再生海洋能源等领域,强化区域协同治理能力。资金保障方面,启动了“蓝色投资”计划,为相关领域初创企业、中小企业提供投资支持和融资渠道,该计划预计持续到2026年,其中欧洲投资基金将提供15亿欧元风险融资,用于鼓励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大力发展创新和可持续的海洋经济;2025年,欧盟正式发布《欧洲海洋公约》,主要围绕恢复海洋健康与生产力,提升蓝色经济的可持续竞争力等六大领域展开,侧重于生态环境保护和蓝色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俄罗斯重启北极深海军事基地建设,部署核动力破冰船,以巩固在北冰洋的战略优势,争夺北极地区13%未开发石油与30%天然气储量的开发权。印度方面,印度海军通过“2021-2030综合无人路线图”(Integrated Unmanned Roadmap 2021–2030)加速发展无人潜航器(UUV);同时计划筹备第六个国家深海任务,重点开发印度洋稀土资源,旨在降低对外部资源的依赖。 中国将深海经济纳入“海洋强国”战略核心范畴,构建了“法律保障+战略引领+资金支撑”的政策体系。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推动商业航天、深海科技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将“深海科技”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明确提出推动深海装备、深海探索等核心科技领域突破,并通过《“十 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强化顶层设计。资金保障方面,国家设立2,000亿元规模的深海产业基金,其中40%专项用于“卡脖子”技术攻关,重点支持耐高压材料、水下通信芯片等关键领域研发;财政部设立500亿元海洋经济特别账户,将深海装备首台套补贴从30%提高至45%;此外,“一带一路”框架新增深海开发条款,要求对外工程承包中深海项目占比不低于20%,从而推动国内技术与装备出海。地方层面呈现三大经济圈差异化竞争格局,各地依据战略重点,发布一系列相关政策,如上海出台《海洋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聚焦深海新材料和生物医药,打造“海洋+智能制造”全产业链;深圳规划建设全球最大深海装备产业园,培育涵盖核心零部件、系统集成、运维服务的龙头企业集群;海南自贸港对深海设备进口实施零关税政策,对“首台套”设备最高补贴5,000万元,强化技术转化激励;环渤海地区则主攻海洋能源开发与环保技术,构建起门类齐全的船舶海工产业体系。广东、浙江等地则通过构建“蓝色伙伴关系”,强化区域产业协同,推动深海产业资源优化配置,其中广东出台《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支持涉海企业、科研机构等围绕深海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科技前沿,开展海洋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同时广东还拥有“梦想”号超深水大洋科考钻探船、“蓝鲸”系列钻井平台等重器,正加速可燃冰商业化进程,与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协同发展。 3.2产业链布局及发展情况对比 全球深海经济整体处于技术验证向商业化过渡的关键阶段,产业链格局分化显著,呈现高端垄断与中低端聚集并存的特点;技术上呈现多点突破、模块化发展的趋势,但同时面临核心技术封锁的挑战。中国深海经济处于战略加速期,产业链处于从科研突破、规模化应用,向产业价值释放加速迈进的阶段。 美国形成“军工主导+关键矿产导向”的产业链格局。上游依托洛克希德·马丁、泰莱达科技(TDY.US)等军工企业,垄断了深海军事装备、高端AUV(自主水下航行器)等核心技术,其中洛克希德·马丁研发的重型深海AUV实现量产,单机续航超1000小时,全球商业化交付量超200台,泰莱达科技的深海耐压通信模块占据全球高端市场份额60%以上;中游聚焦深海矿产勘探与开采装备研发,其中美国非凡金属公司在巴林注册子公司,在巴林政府担保下向国际海底管理局提交了新的国际海底勘探矿区申请,此外美国与库克群岛于2025年8月达成双边合作,推进在库克群岛大陆架的深海采矿;下游侧重资源加工与战略储备。 5欧盟构建了“生态优先+成员国协同”的产业链体系,产业价值聚焦于高端技术研发与标准输出。上游整合德、法等国家科研资源,重点布局深海生态监测技术与可再生海洋能源装备研发,其中德国西门子研发的深海生态传感器可实现1,000米水深持续监测;中游以跨国企业为核心,形成“装备制造-生态评估-运维服务”细分链条,法国专注深海装备总装、德国主攻环保监测设备、挪威聚焦海上风电装备,其中挪威在北海建成深海风电集群,装机容量5.2GW;下游侧重技术标准输出与生态服务,通过BBNJ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