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旨在通过细化业务全流程要求、强化风险管控,推动行业回归“融资+融物”本源,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核心观点与关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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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流程细化与风险管控强化:
- 尽职调查:强调租赁物权属管理与价值评估,防范虚构租赁物、低值高估等风险;对承租人、合作厂商、增信主体开展实质性调查,严控信用风险。
- 风险评价与审批:建立以租赁物和承租人分析为核心的审查框架,审慎确定融资租赁业务金额,严禁“重主体信用、轻资产信用”模式。
- 合同订立与执行:要求合同条款反映交易实质,确保租赁物所有权转移清晰,资金支付与履约进度匹配,防止挪用。
- 租后管理:持续跟踪租赁物权属状态、使用情况及价值变动,动态评估风险,鼓励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效率,并建立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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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 建立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的资产分类制度;覆盖多维度的集中度风险管理;加强操作风险及关联交易管控;严格合作机构准入;强化内部审计与合规监督;提升数据治理能力。
- 对经营性租赁业务,加强限额管理与残值风险管控;对境外业务,审慎制定策略并加强国别风险识别。
研究结论
- 行业整体信用改善:《办法》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租赁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有助于防范虚假租赁、低值高估等问题,提升行业风险管控能力,对整体信用状况产生正向影响。
- 行业分化加剧:头部金融租赁公司(如银行系、产业系)将凭借资金与资源优势优化业务结构,而依赖“类信贷”业务的机构需提升专业化运营能力以应对调整压力。
- 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行业回归本源后,将为制造业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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