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与储能发展情况
- 风电市场:2024年新增装机7982万千瓦,累计装机5.21亿千瓦,陆上风电占主导(新增7579万千瓦,同比增长9%),海上风电下降36%(新增404万千瓦),三北地区新增占比76%。风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10.1%。
- 光伏市场:2024年新增装机2.78亿千瓦,累计装机8.86亿千瓦,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8.5%。2025年一季度新增5971万千瓦,发电量同比增长44%。
- 新型储能市场:2024年底累计装机7376万千瓦/1.68亿千瓦时,首次超过抽水蓄能(4379万千瓦/10980万千瓦时),装机和能量规模均超历年,4小时及以上占比15.4%,2-4小时71.2%,不足2小时13.4%。
电力市场十年发展回顾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国家发改委批复北京、广州2家国家级交易中心,33家省级交易中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国网经营区统一市场及跨省跨区交易,下设多个部门分管区域市场。
- 电力市场体系:包括电能量市场(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和输电权市场。
- 交易组织方式:双边交易、挂牌交易、集中竞价或集中撮合。
- 交易结算:
- 省间交易:物理电量按实际计量结算,区域交易按实际电量收输配电费;现货交易由调度机构提供信息,交易中心出具结算依据,电网企业结算。责任偏差按责任方结算或合同约定,波动偏差由电网公司协商结算。
- 省内交易:物理电量按实际上网/用电量结算,合同电量按交易合同结算,偏差电量按省规则执行电价。解耦结算和照付不议偏差结算为典型模式。
- 绿电交易:包括绿色电力证书(绿证)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绿电价格=电能量价格+绿证价格,合同电量、上网电量、用电量“三取小”,环境价值偏差需支付违约补偿。
新能源入市相关政策
- 新能源全面入市136号文(发改价格〔2025〕136号):
- 核心内容:新能源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入市,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 结算机制: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由电网企业差价结算,费用纳入系统运行费分摊。
- 竞价规则:增量项目按价格排序边际出清,上限暂用燃煤基准价,下限按最先进电站成本折算。分布式项目未参与竞价视为不参与机制。
- 存量项目:电量规模与现有保量规模衔接,机制电价不高于煤电基准价,执行期限一般为全生命周期或投产满20年。
- 退出机制:项目可自愿退出,退出后不可再进入机制,不再享受机制电价政策。
- 政策协同:纳入机制电量不重复获绿证收益,不得不合理分摊费用,不强制配储,价补分离。
- 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475号文(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
- 参与市场:鼓励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和现货市场,签订峰谷合约,发挥移峰填谷作用。
- 费用减免:向电网送电的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注册规则:明确以独立市场主体身份注册。
新能源与电力市场发展展望
- 中长期交易:向更长周期和更短周期双向延伸,与现货市场衔接,代理购电用户向市场化用户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