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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Q3业绩回暖,11月海外销量超预期

2025-12-16 邹瀚逸,陈晓霞 第一上海证券 ~ 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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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 2025年12月15日 25年Q3业绩回暖,11月海外销量超预期 邹瀚逸852-25321539Robin.zou@firstshanghai.com.hk .➢25Q3年业绩符合预期,研发费用创新高:公司25Q3单季度,实现营收1950亿元,同比-3%,环比-3%;毛利率为17.6%,同比-4.3cpt.,环比+1.3pct。;归母净利润为78亿,同比-33%,环比+23%;扣非归母净利润为69亿,同比-37%,环比+27%。业绩符合预期。 ➢Q3单车毛利回暖,恢复至0.6万元:若剔除公司比亚迪电子业务数据,公司Q3汽 车 业 务 收 入1524亿 元/同 比-3%、 环 比-3%;毛 利 率 为20.6%, 环 比+1.9pct,归母净利润69亿元,同比-35%,环比+23%。Q3公司汽车销量为111万辆,简单计算,Q3单车均价为13.7万元/同比下降0.21万元,环比-500元,对比二季度,公司三季度海外销量增长,以及终端折扣有所回收带来单车毛利与净利润的回升;但同比来看由于今年推行的“智驾平权”和激烈的竞争环境,使得单车成本上升,使得售价下降或持平。预计四季度随着公司高端车型方程豹钛7和腾势N8l及N9这几款高价车型上升,以及全新换代车型产品梳理。公司Q4单车利润有望继续回暖。 陈晓霞852-25321956xx.chen@firstshanghai.com.hk 主要数据 行业汽车制造股价98.5港元目标价134.7港元(+38%)股票代码1211已发行股本91.17亿股总市值8876亿港元52周高/低157.52港元/80.9港元每股净资产24.11元主要股东王传福…16.9% ➢11月销量同环比减少,海外销量超预期:11月销量为48万辆,同环比-5.3%/+8.7%。1-11月公司累计销售418.2万辆,同比+11%。11月公司国内销售 新 车34.8万 辆 , 同 环 比-27%/-3%, 海 外 销 量 为13.2万 辆 , 同 环 比+326%/57%,再多个国际及地区获得新能源销售冠军。海外销量超预期,主要有两点原因:1公司的产品力在国际市场中有非常强的竞争力,特别是今年开始在欧洲以及东南亚多款新品的上市推动了海外销量的增长,2、公司持续的本土化生产也带动了当地销量。分动力形式看11月插混车型销售23.7万辆,同环比-22.4/10.8%;纯电动车型销量为23.8万辆,同环比+19.9%/6.7%。插混车型销量下降主要是由于2025年以来插混市场竞争激烈,多款对标车型竞品上市使得公司在插混市场的市占率有所下降。分品牌看高端车型11月销量为5.1万辆,同比+172.8%/22.8%,全年累计销量为32.7万辆,同比+100%,其中方程豹品牌表现亮眼,11月销量为3.7万辆,同比+339%,主要得益于钛7上市,连续2个月销量超2万辆。 ➢目标价134.7港元,买入评级:2026年伴随公司车型的高端化及海外销量占比增加预计将持续增厚单车净利润。预计2025-27年公司综合净利润为374/468/589亿元人民币。分布式估值,给予公司25年汽车业务25倍PE及电子业务20倍PE,综合估值1.1万亿港元,调整公司2025年目标价至134.7港元,较目前价格有38%上涨空间,给予买入评级。 附录1:主要财务报表 损益表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9楼电话:(852) 2522-2101传真:(852) 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本报告不可对加拿大、日本、美国地区及美国国籍人士发放©2025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