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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资信工商评级三部|马金星|高星 近年来,在“双碳”目标引领和地方产业政策驱动下,光伏制造端产能快速扩张,但阶段性产能过剩问题日益凸显,产业链各环节产品同质化严重,产品低价恶性竞争,光伏制造企业财务状况明显恶化,行业信用水平恶化。 面对以光伏等产业为代表的无序化、非理性的竞争态势,我国将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提升至国家战略任务层面,多部门及行业协会协同推出“产能调控与价格规范”组合措施。因协会自律约束力弱,且民企为主的光伏产业很难简单复制钢铁、水泥等行业供给侧改革措施,其产能过剩破局仍需政府、行业协会及企业协同发力。未来,在法律法规强约束下,行业协会自律机制逐步落实,光伏产业链产能出清节奏或将加速,预计具备技术领先优势、充足的现金储备以及稳健的财务状况的光伏企业有望穿越周期。长期来看,全球光伏市场仍具备较大的增长空间。 引言:自2024年7月30日我国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内卷式”竞争以来,从防止“内卷式”竞争逐步升级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反内卷”逐步成为我国战略任务。2025年7月1日,中共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明确提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聚焦重点难点,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加强对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审查;规范地方招商引资,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着力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畅通出口转内销路径,培育一批内外贸优质企业;持续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健全有利于市场统一的财税体制、统计核算制度和信用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意味着我国产业经济将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0阶段的“规模调整”转向2.0阶段的“制度重构”。光伏产业作为“内卷式”竞争的典型行业,行业内存在的产品同质化严重、低价恶性竞争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国内大循环的畅通和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破除“内卷”、构建良性竞争生态,已成为推动光伏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一、我国光伏产业现状 “双碳”目标政策推动与地方“产能换GDP”导致光伏制造端产能盲目扩张,价格恶性竞争、产品高度同质化等问题日益凸显,导致光伏制造企业财务状况明显恶化,多家企业信用评级下调,行业信用水平恶化。 近年来,光伏产业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领域之一,在政策推动下光伏装机需求快速增加,带动制造端产能持续扩张。与此同时,为实现GDP增速目标,部分地方政府迫于压力过度招商引资,而光伏产业作为投资周期短、风险相对较低且回报速度快的产业之一,一度被地方政府视为刺激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增长点,普遍采取“产能换GDP”模式,通过土地优惠、税收减免、厂房代建等条件吸引项目落地。根据中国光伏协会(CPIA)数据统计,2024年,我国多晶硅料、硅片、电池片和组件有效产能分别为339.40万吨/年、1394.9GW、1426.7GW和1388.9GW,分别占全球的95.2%、96.7%、91.3%和83.3%,各环节生产能力已经远超新增装机需求(2024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为530GW),我国光伏产业供需严重错配。进入2024年,随着国内装机需求增速放缓,海外贸易环境不确定性加剧,叠加地方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产能退出机制不畅,光伏产业“无序化”竞争态势进一步加剧。 资料来源:联合资信根据公开数据整理 资料来源:联合资信根据公开数据整理 在行业供需严重失衡局面下,光伏产业各环节产品价格快速下跌,多晶硅料、硅片、电池片和组件2024年全年跌幅分别高达40%、56%、40%和30%左右。2025年上半年,光伏产业链产品价格仍延续下降态势,跌破行业内优秀企业的现金成本后并持续低位运行。根据PVinfolink数据统计,截至2025年6月底多晶硅料、单晶N型硅片(182*183.75mm/130μm)、TOPCon电池片(182*183.75mm)和TOPCon组件平均价格分别跌至35元/kg、0.9元/pc、0.235元/W和0.68元/W,分别较年初下降10%、11%、16%和4%。 2024年以来,随着光伏产业链产品价格快速下跌,叠加N型电池技术全面替代P型,光伏产业结构性过剩格局加剧,P型电池产线变为“无效产能”和“落后产能”,减值损失对光伏制造企业的利润侵蚀严重,光伏产业盈利空间遭受严重挤压,现金流状况明显恶化。2025年上半年,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价格已普遍击穿现金成本线,多晶硅料、硅片及电池片环节平均开工率仅维持在50%左右,“量价”缩减导致企业经营压力明显加大。为维持运营资金需求,多数光伏制造企业被迫加大债务融资规模,导致资产负债率攀升,财务风险显著上升。 光伏制造企业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状况恶化导致其偿债能力指标明显弱化,叠加金融机构对光伏领域的信贷投放趋于审慎,融资难度进一步拉升。2025年,多家光伏产业链企业遭遇主体信用等级下调。 二、针对“反内卷”实行的具体措施 破除“内卷式”竞争已成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关键。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多部门联合行业协会共同推动光伏产业“反内卷”治理工作,政策端用法律界定合规底线,行业协会端配合政策落实,光伏产业各环节产品价格自2025年下半年开始回升,中国光伏制造业正经历深刻的价值重构。 自我国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内卷式”竞争以来,直至当前中共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明确要求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破除“内卷式”竞争已成为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关键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党组书记、部长李乐成于2025年7月3日主持召开了第十五次制造业企业座谈会,聚焦依法依规综合治理光伏行业低价无序竞争问题。随后,于同年8月19日,工信部又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召开光伏产业座谈会,就规范市场秩序、引导产能退出、遏制低价销售及强化行业自律等方面作出部署,旨在推动光伏产业发展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引导产业摆脱“内卷式”恶性竞争格局。 为破解光伏产业面临的“增产不增利”困境及“内卷式”恶性竞争问题,国家相关部门与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协同发力,围绕“产能调控”与“价格规范”双核心,持续推进“反内卷”治理工作。自2024年以来,我国针对光伏产业“反内卷”的政策密集出台。2024年11月,工信部正式印发《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显著提升了对新建及改扩建光伏电池与组件项目的平均光电转换效率要求,并于2025年9月发布《硅多晶和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收紧多晶硅料生产环节的能耗标准,旨在通过技术门槛倒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加速低效及落后产能退出市场。同时,《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将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统一提高至30%,以抑制行业的非理性扩张冲动。在法律层面,我国修订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将“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界定为违法行为;同时,完成了《价格法》施行27年以来的首次重大修订,此次修订在低价倾销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提升违法成本等层面实现了重要突破,为维护行业合理价格水平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在国家政策引导下,中国光伏行业自律机制逐步建立健全。2024年10月18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首次公开发布光伏产业链各环节成本底线,为规范市场秩序与遏制低价恶性竞争提供明确参考依据。同年12月,33家主流光伏制造企业共同签署行业自律公约,约定自2025年起实施以“配额制”为核心的产能调控措施,通过集体减产 缓 解 供 需 矛 盾 。在 多 重 政 策 刺 激 带 动 下, 多 晶 硅 料 、 单 晶N型 硅 片(182*183.75mm/130μm)、TOPCon电池片(182*183.75mm)和TOPCon组件平均价格已于2025年9月17日分别回升至51元/kg、1.7元/pc、0.31元/W和0.69元/W。 图表5针对我国光伏制造行业采取“反内卷”具体措施汇总 控量 保价 提高技术指标要求,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协会明确产品成本底线,为行业合规竞争划定红线 2024年11月15日,工信部印发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要求新建P型电池、组件效率不低于23.7%、21.8%,新建N型电池、组件效率不低于26.0%、23.1%。 2024年10月18日,CPIA发布《光伏主产业链各环节成本情况》,公开表示“低于成本投标中标涉嫌违法”。2025年8月22日,CPIA再次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光伏市场秩序的倡议。 2025年9月16日,国家标准委发布《硅多晶和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硅单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晶硅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能耗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设立法律法规,综合治理光伏行业低价无序竞争 提高投资门槛,抑制盲目扩张 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要求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明确指出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配额制”限制开工率,维持行业供需平衡 2025年7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正完善了低价倾销的认定范围;修正后以“定价低于成本”为客观标准,新增“有正当理由降价提供服务”正当例外情形;增加“强制其他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新范围;新增“拒绝或阻碍成本监审”的法律责任,明确企业必须配合监管部门的成本核查,避免“企业不提供数据就无法追责”的困境。 在2024光伏行业年度大会期间,业内多家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签署自律公约,决议从2025年起执行配额制度。2025年9月行业协会决定在9~12月对多晶硅料生产配额总量限制在50万吨。 头部企业“收储计划”以快速提高产能整合进度 多晶硅料头部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资金,成立收储主体,收购“落后”产能,交割后将关停低效产线,以未来硅料价格回升的收益承接债务。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 三、未来中国光伏制造业的发展新范式 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品价格虽在政策刺激下有所回升,但供应过剩并未得到更到根本性解决。因光伏产业全球化、市场化程度高,政策端应通过法律规范、市场监管、纠治政绩观偏差等措施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行业协会应配合中央部署引导企业立足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等实现优质优价,以“政府引导+行业协同+企业转型”三方联动机制引领光伏产业破除“内卷式”竞争。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及国家相关部门虽已出台各项组合措施,光伏产品价格短期受政策刺激而有所回升,但产能过剩格局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首先,目前“控产保价”等具体政策主要由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层面去执行,因行业协会主导的倡议与自律公约缺乏强制约束力,且下游采购主体以中央及地方国有企业为主,其在招标过程中长期存在的“唯低价论”倾向,导致限价措施在实际执行中难以全面落实。例如,中国光伏协会于2024年10月明确发布了成本价格底线,但此后仍出现低于成本价的招标项目1。其次,因光伏制造端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全球化、市场化程度高,政策端难以直接复制钢铁、水泥等行业的供给侧改革模式。因此,光伏产业“反内卷”需要建立多层次治理体系,一方面需强化政府层面在法治框架下的政策刚性约束,同时纠治政 绩观偏差,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应协助政府落实“反内卷”措施,并引导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差异化竞争摆脱低水平价格战,以“政府引导+行业协同+企业转型”的三方联动机制带动光伏产业形成健康有序市场竞争格局。 政府层面:强化宏观治理与法治保障 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