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港股财报]:电讯数码控股2025/26 中期报告 - 发现报告

电讯数码控股2025/26 中期报告

2025-12-12港股财报M***
电讯数码控股2025/26 中期报告

Telecom Digital Holdings Limited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 2025/26中期報告 財務報表 中期業績 電訊數碼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期內」)簡明綜合財務業績,連同相應比較數字如下: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續)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續)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續)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附註: (a)其他儲備包括(i)自非控股權益收購附屬公司額外權益產生的儲備及(ii)根據集團重組所收購附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面值與收購該等附屬公司的已付代價的差額。 (b)根據澳門商法典的條文,本公司於澳門註冊成立的附屬公司須將年度純利的25%轉撥至法定儲備,直至儲備結餘達到附屬公司註冊資本的50%。法定儲備不可向股東分派。 誠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法規所訂明,本公司於中國成立及營運之附屬公司須將其按中國適用法律及法規釐定之10%除稅後溢利(抵銷過往年度之任何虧損後)分配至法定儲備,直至該儲備結餘達相關附屬公司註冊資本之50%為止。轉撥至該儲備必須於向權益擁有人分派股息前作出。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續)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1.一般資料 本公司於2002年11月20日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第22章(1961年第三號法例,經綜 合 及 修 訂)在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為 獲 豁 免 有 限 公 司,其 股 份 於2017年5月10日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的註冊辦事處位於P. O. Box 31119,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Ray Road, Grand Cayman,KY1-1205, Cayman Islands,而主要營業地點位於香港九龍觀塘駿業街58號電訊數碼大樓10樓。 本公司董事(「董事」)認為,直接控股公司及最終控股公司分別為CKK InvestmentLimited(「CKK Investment」)及KW Cheung Family Holdings Limited(均於英屬處女群島(「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 本公司主要從事投資控股,而其主要附屬公司從事銷售電子設備及其他消費品及相關服務之產品業務、提供營運服務及物業投資。 本公司的功能貨幣為港元(「港元」),而部分於中國及澳門成立的附屬公司的功能貨幣分別為人民幣(「人民幣」)及澳門元。就呈列簡明綜合財務報表而言,本集團採納同為本公司功能貨幣的港元為呈列貨幣。 2.編製基準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以及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16適用的披露要求編製。 於2025年9月30日,本集團的流動負債淨值為454,076,000港元。董事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由於: (i)本集團於2025年9月30日備有尚未動用的銀行融資為183,101,000港元; (ii)於389,667,000港元的有抵押銀行借貸中,列於流動負債項下毋須於自報告期末起計一年內償還但包含按要求還款條款的銀行借款為356,611,000港元。 所 有 銀 行 借 貸 均 由 賬 面 值 分 別 為180,931,000港 元、566,801,000港 元 及24,331,000港元之物業、廠房及設備內的租賃土地及樓宇的擁有權權益、投資物業及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作為抵押。倘按要求還款條款行使,其還款預期可通過變現該等資產悉數收回。 本集團將持續遵守有抵押銀行借貸的財務契諾以及其他條款及條件,包括按時償還銀行借貸的本金及利息;及 (iii)本集團預期將產生足夠的營運資金履行於不少於十二個月內到期的財務責任。 因此,董事認為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屬適當之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不包括倘本集團未能持續經營屬必要的任何有關賬面值及資產及負債重新分類的調整。 3.主要會計政策 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以歷史成本法編製,若干金融工具除外,及所有數值全部約整至最近的千位數(千港元),惟另有指示者除外。 除應用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修訂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導致的會計政策變動外,編製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用者相同。 應用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於期內,本集團首次應用以下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並於2025年4月1日或之後的年度期間強制生效,以編製本集團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缺乏可兌換性 於期內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修訂本對本集團目前及過往期間的業績及財務狀況及╱或載於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的披露無重大影響。 4.收入 收入指產品業務中銷售電子設備及其他消費品及相關服務、提供營運服務及物業投資等所產生的收入(扣除折扣)(倘適用)。本集團年內收入的分析如下: 4.收入(續) 交易價乃分配予客戶合約的餘下履約責任於2025年及2024年9月30日,本集團的客戶合約的所有餘下履約責任均為期一年或以下。因此,於該兩個報告期末,本集團已選擇可行權宜方法且並無披露分配至未履行(或部分獲履行)的履約責任的交易價格金額。 5.分部資料 本集團的主要營運決策者(「主要營運決策者」)確認為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就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而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匯報的資料主要集中於本集團的各項業務。董事選擇按照產品及服務的差異構建本集團組織架構。本集團的營運及可報告分部如下: 除各自構成報告分部的上述經營分部外,本集團擁有從事傳呼及其他電訊服務的其他經營分部。於兩個報告期內,該分部於釐定報告分部時並未達到任何量化最低要求。因此,上述經營分部分類為「其他分部」。 主要經營決策者按各分部的經營業績作出決策。評估經營分部的表現時,主要經營決策者於兩個報告期內並無審閱分部資產及負債資料。因此,僅呈列分部收入及分部業績。 5.分部資料(續) 分部收入及業績 以下為本集團按經營及可報告分部劃分的收入及業績分析: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5.分部資料(續) 分部收入及業績(續) 以下為本集團按經營及可報告分部劃分的收入及業績分析:(續) 地域資料 由於本集團的營運及所有非流動資產均位於香港,故並無呈列地域資料。 5.分部資料(續) 有關主要客戶的資料 貢獻本集團總收入10%以上的客戶之詳情如下: 6.其他收入及收益 7.融資成本 8.所得稅開支 8.所得稅開支(續) 根據香港利得稅的利得稅兩級制,合資格企業首筆2百萬港元溢利將按8.25%徵稅,而超過2百萬港元溢利則按16.5%徵稅。本集團合資格實體的香港利得稅按利得稅兩級制計算。不符合利得稅兩級制的本集團其他香港實體的溢利繼續按16.5%之劃一稅率徵稅。 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期內中國附屬公司的稅率為25%(2024年:25%)。 根據開曼群島及英屬處女群島的法例及法規,本集團於開曼群島及英屬處女群島毋須繳納任何所得稅。 9.股息 於2025年11月28日所舉行之會議上,董事會決議就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期間宣佈不派發任何中期股息(2024年:第二季度中期股息每股0.03港元)。 10.每股盈利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乃根據以下數據計算: 由於期內並無具潛在攤薄效應的已發行普通股,因此每股攤薄盈利相等於每股基本盈利。 11.物業、廠房及設備 於期內,本集團就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包括在建工程)購置金額為4,712,000港元(2024年:19,372,000港元)。 於 期 內,本 集 團 出 售 若 干 物 業、廠 房 及 設 備,其 代 價 為23,000港 元(2024年:15,000港元)。已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的帳面金額為零(2024年: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因改變用途而將賬面值為66,404,000港元(2025年:無)的物業從物業、廠房及設備轉移至投資物業,以向第三方租賃開始為證。 12.使用權資產 於期內,本集團訂立若干租賃協議(新租賃辦公室物業及零售店鋪及重續現有店鋪租賃),因此確認增加使用權資產為13,872,000港元(2024年:25,621,000港元)。於期內並無撇銷使用權資產(2024年:無)。 13.投資物業 於期內,本集團未有購買投資物業(2024年: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已將物業帳面值為66,404,000港元(2025年:無)由物業、廠房及設備轉為投資物業。詳情,請參閱附註11。 於2025年9月30日,本 集 團 已 將 賬 面 值 為24,331,000港 元(2025年3月31日:34,761,000港元)的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抵押,作為授予本集團銀行信貸之擔保。 (a)該等金額主要包括應收金融機構的信用卡款項,預期該等金額將於報告期末起一年內收回。 (b)於2025年7月29日,Telecom Digital Investment Limited(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已與TD KingFinance Group Limited(本公司之關連人士)訂立一份買賣協議,以代價40,000,000港元收購電訊數碼證券有限公司(「電訊數碼證券」)的100%已發行股本。一筆為4,000,000港元的可退還按金已於簽立買賣協議時支付。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於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26日及2025年11月28日刊發的公告。 15.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續) 本集團並無就該等結餘持有任何抵押品。 於2025年9月30日,來自與客戶簽訂合約的貿易應收款項總額為2,341,000港元(2025年3月31日:1,311,000港元)。 本集團向其貿易客戶授出的平均信貸期為7至30天(2025年3月31日:7至30天)。下列為於報告期末按發票日期(與有關收入確認日期相近)呈列的貿易及租賃應收款項的賬齡分析。 貿易應付款項的平均信貸期介乎10至50天(2025年3月31日:10至50天)。本集團設有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以確保所有應付款項於信貸期內支付。下列為於報告期末按發票日期呈列的貿易應付款項的賬齡分析。 17.銀行及其他借貸(續) 下列應付款項乃根據貸款協議所載的預定還款日期支付: 17.銀行及其他借貸(續) (a)所有銀行借貸均按浮動利率計息。本集團銀行借貸的實際年利率範圍載列如下: (b)本集團銀行借貸的賬面值以港元計值,而本集團來自一間關連公司的貸款的賬面值則以人民幣計值。 (c)於2025年9月30日,389,667,000港元(2025年3月31日:440,892,000港元)的 有 抵 押 銀 行 借 貸 以 賬 面 值 分 別 為180,931,000港 元(2025年3月31日:185,089,000港元)、566,801,000港元(2025年3月31日:579,840,000港元)及24,331,000港元(2025年3月31日:34,761,000港元)的物業、廠房及設備內的租賃土地及樓宇的擁有權權益、投資物業及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作為抵押。於2025年9月30日,本集團備有尚未動用的銀行融資為183,101,000港元。 來自一間關連公司的貸款的實際利率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