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中国资本市场总体保持稳健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有效发挥,常态化退市机制日益健全,上市公司质量进一步提升,市场资金结构、投资者结构明显改善,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稳步推进。股票市场运行稳定,上市公司进退有序,交易活跃度及成交量均有所增长。截至2021年底,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4615家,总市值91.61万亿元,流通市值75.16万亿元。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品种体系不断健全,期货市场资金额和规模保持较快增长。公募、私募基金行业规模不断增长。沪深港通机制日益深化,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持续推进。
二、2021年,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发布和落实情况持续完善。在制度发布方面,证监会围绕落实新《证券法》相关要求,结合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完善,推进注册制改革重点任务,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等推动制定修订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67项。在制度落实方面,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及市场经营机构等落实新《证券法》及投资者保护制度相关要求、加强投资者保护,在安全和隐私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决策参与权、收益权、受教育权、求偿权和监督权九个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三、2021年,证券期货稽查执法投资者保护状况持续加强。证监会稽查执法部门全面推进工作机制建设,加大对信息披露违法类等案件的处罚力度。2021年,处罚委及各派出机构共公开行政处罚决定343件,罚没金额39.59亿元,市场禁入108人。通过采集投资者等市场主体对证券期货稽查执法投资者保护效果的真实意见,得出年度稽查执法投资者保护评价结论:73.9%的受调查投资者对年度稽查执法投资者保护表示满意,71.2%的受调查投资者对年度行政处罚情况表示满意,73.7%的受调查投资者对年度稽查执法与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示满意。
四、2021年,行业自律组织投资者保护状况持续提升。各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深化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自律管理,拓展投资者教育广度深度,推进投资者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持续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调查显示,26.9%的受调查投资者对2021年度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投资者权益保护成效表示非常满意,42.1%的受调查投资者对2021年度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投资者权益保护成效表示满意。
五、2021年,投资者保护机构投资者保护状况取得显著成效。投保基金公司充分发挥公司在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加强基础制度和法制建设、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投服中心积极落实新《证券法》赋予的法定职能,践行“为民奉献专业引领”工作理念,突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2021年,市场主体投资者保护状况持续改善。从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看,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客观评价得分为77.32分,较2020年提升1.66分。从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看,2021年度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总分为89.90,较上一年度上升0.54%。从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状况看,2021年度公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保护状况总分为92.33分,与上年基本持平。从私募基金投资者保护状况看,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完成注册的全职员工18.09万人,其中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15.95万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规模分别达6.31万亿元和13.14万亿元。
七、2021年,投资者保护的改进建议包括:深入研究投保新形势,找准投资者保护“靶点”;加快各项制度机制的落地落实,维护投资者求偿权和救济权;鼓励更多群体参与,共同构建上市公司治理良好生态;压实注册制下“看门人”责任,促进市场经营机构归位尽责;持续加强投资者教育,培育理性投资者;适应投资者保护新形势,做好投保人才的培养和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