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讨了尼泊尔地方参与式民主的演变,重点关注 20 世纪 50 年代封建拉纳王朝结束后的发展。文章将尼泊尔现代参与式制度的演变分为三个阶段:
1. 参与式地方民主在不同宪法中的演变
- 尼泊尔自 1948 年以来经历了七部宪法,每一部都确立了更广泛和包容的民主版本,尽管存在缺陷。
- 尽管所有宪法都将公共参与作为其目标,但在实施方式上存在差异,主要分为选举和非选举两种方式。
- 文章将公共参与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参与、公民参与和公民赋权。
2. 参与式地方民主的三个阶段
- 第一阶段:参与(1948-1980 年)主要关注地方项目实施中的参与,公民主要作为旁观者,地方精英和官僚发挥关键作用。
- 第二阶段:公民参与(1980-1990 年)公民参与的范围扩大,开始参与地方发展计划的制定,但影响力有限。
- 第三阶段:公民赋权(1990 年至今)公民赋权成为主要原则,公民参与的范围更广,参与程度更高。
3. 参与式发展规划——公民参与阶段
- 1982 年的《地方分权法案》标志着公民参与阶段的开始,引入了参与式规划过程,地方公民参与制定年度和定期地方发展计划。
- 国家规划过程也纳入了公共参与,尽管是在地方层面。自 1956 年以来,尼泊尔一直在尝试“国家发展计划”,至今已制定了 15 个周期性发展计划。
- 20 世纪 90 年代,社区组织(TLOs)作为社区参与式平台被引入,旨在弥合社区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差距。
4. 联邦制与治理中的公共参与
- 2006 年的《全面和平协议》和 2015 年的联邦宪法标志着公民赋权阶段的开始,地方民主得到重新激活。
- 联邦宪法强调地方自治,并通过参与式过程制定,确保了参与式和协商式价值观的维护。
- 新的地方治理系统 revitalizes 参与式规划过程,并将参与置于首位,但不同层级政府的自主权增加,也对实现协调的国家规划过程构成了挑战。
5. 对传统参与式实践的讨论
- 尽管尼泊尔有悠久的参与式民主历史,但多边机构和捐赠者尚未完全调整其政策以适应这一背景。
- 文章认为,大多数参与都是“诱导式”的,而不是从地方参与式传统中自然产生的。
- 有效的干预措施应该建立在对尼泊尔深厚的参与式传统的认识之上,同时承认联邦制的地方自治宪法现实。
6. 研究结论和建议
- 过去 50 年来,地方政府的改革逐渐为普通公民提供了广泛而有意义的参与地方决策的机会。
- 这些改革将传统的参与式机制纳入了正式的制度框架,但大多数平台仍然嵌入在地方政府的管辖范围内。
- 联邦宪法创造了一个新的地方民主景观,赋予了地方政府前所未有的自主权,但传统形式的参与式决策正在逐渐消失。
- 文章建议政府和发展社区:
- 支持地方自治的实践
- 促进同伴学习和知识共享
- 将传统与制度改革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