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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诺诚健华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管理层业绩评述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评论说:“公司是一家以卓越的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驱动力的高科技创新生物医药企业,拥有全面的研发、生产和商业化能力,专注于肿瘤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存在巨大未满足临床需求的领域,在全球市场内开发具有突破性潜力的同类首创或同类最佳药物。 2025年1-9月公司总营业收入11.1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9.85%,毛利率为88.8%,比上年同期的86.0%提高了2.8个百分点。营业收入与毛利率的高速增长主要为核心产品奥布替尼(宜诺凯®)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以及公司与ProliumBioscienceInc.(以下简称“Prolium”)达成授权许可的首付款所致。公司2025年1-9月的净亏损为0.72亿元,比上年同期亏损收窄74.78%。 公司核心产品奥布替尼(宜诺凯®)销售收入持续增长,2025年1-9月共实现其销售收入10.10亿元,同比增长45.77%。2025年4月,奥布替尼获批新适应症,用于一线治疗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小淋巴细胞淋巴瘤(SLL)成人患者。此前,奥布替尼有三项适应症: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成人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小淋巴细胞淋巴瘤(SLL)患者(r/rCLL/SLL),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成人套细胞淋巴瘤(MCL)患者(r/rMCL)及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成人边缘区淋巴瘤(MZL)患者(r/rMZL)均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奥布替尼为中国首个且唯一获批针对MZL适应症的BTK抑制剂。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淋巴瘤诊疗指南(2025版)》(下文简称“指南”),奥布替尼被纳入指南多项推荐,包括:列为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CLL/SLL)一线治疗的I级推荐方案,继续保持MZL治疗的I级推荐方案,列为套细胞淋巴瘤(MCL)一线治疗的II级推荐方案。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现金及相关账户结余(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金融资产)约77.59亿元,基于充足的现金保障,公司将继续加速推进各管线项目的开发,致力于为中国乃至全球患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治疗选择。”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总 数 为1,764,643,952股 , 其 中 , 于 香 港 已 发 行 股 份为1,496,284,235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84.79%,于上交所科创板已发行的人民币股份为268,359,717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5.21%。 2、本公司香港股东名册由HKSCCNOMINEES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及其他登记股东组成,其中HKSCCNOMINEESLIMITED代非登记股东持有股份约占本公司港股股份99.9991%,其他登记股东持有股份约占本公司港股股份0.0009%。 3、HKSCCNOMINEESLIMITED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公司根据股东截至报告期末于香港联交所提交的申报披露信息,将HKSCCNOMINEESLIMITED所持股份分别剔除了HHLRFund,L.P.及其一致行动人、KingBridgeInvestments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SunnyViewHoldingsLimited与RenbinZhao(赵仁滨)家族及SunlandBioMedLtd与JisongCui(崔霁松)家族持有的股份后在下表进行列示。 4、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根据相关股东向香港联交所提交的申报披露信息以及中国结算提供的A股股东名册列示。A股股东性质按照中国结算A股股东名册中的持有人类别填报。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