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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1-07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简称:华虹公司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总裁致辞 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总裁白鹏博士对二零二五年第三季度业绩评论道: “华虹半导体二零二五年第三季度销售收入创历史新高,达6.352亿美元,符合指引预期;毛利率为13.5%,优于指引。在全球半导体需求回暖和公司精益管理的双重驱动下,公司产能利用率持续高位运行,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均实现同比及环比增长。公司在工艺研发、市场销售、生产运营等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降本增效的成果已逐步展现,整体盈利能力向好,为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白总继续表示:“华虹半导体在特色工艺领域拥有丰富的积累储备和优秀的管理经验。面对快速变化的国内外半导体市场格局,公司需要在技术节点、工艺能力、产能建设等诸多核心维度不断迈进。正在顺利推进过程中的收购事项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规模并丰富工艺平台覆盖,同时与无锡12英寸生产线形成协同效应,强化公司的盈利能力。此外,公司也在积极布局产能建设规划,聚焦技术突破和生态构建,在全球产业变局中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2025年第四季度指引 我们预计销售收入约在6.5亿美元至6.6亿美元之间。我们预计毛利率约在12%至14%之间。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2:研发投入为政府补助抵减前的研发费用。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四)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四、股东信息 1.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于香港已发行1,327,704,403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76.50%,于上交所科创板已发行407,750,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23.50%。 2.本公司香港股东名册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HKSCCNOMINEESLIMITED)及其他登记股东组成。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港股股票。 3.A股股东性质按照中国结算A股股东名册中的持有人类别填报。 4.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1,198,517股,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华虹国际公司合计持有公司348,804,167股股份。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六、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公司负责人:白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DanielYu-ChengWang(王鼎)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英娜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白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DanielYu-ChengWang(王鼎)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英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