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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蔡前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涌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未达到披露标准,不适用内部审议程序。 2.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结合市场情况,下调氢气销售价格并上调部分代理销售费用。 3.披露承诺事项情况: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正常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披露了《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东之间拟无偿划转所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25),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已批复同意将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山碳材”)的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化工”)持有的公司的72,568,45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19%)无偿划转至首山碳材,首山碳材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首山碳材将持有公司149,186,7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35%),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南省国资委,控股股东仍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首山碳材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已于2025年8月2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025年9月2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通知,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拟与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战略重组。本次重组后,公司实控人仍为河南省国资委,公司控制权不发生变化。本次重组尚需履行相关程序,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蔡前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涌涛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猛 (三)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