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2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或“本行”)的合并报表数据。 3.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赵飞先生,行长李红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厚林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付强先生声明并保证本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本行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除特殊说明外,本行不需要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1)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收益等。 (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放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无需扣除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规定计算。本行报告期内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并会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中,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四)补充财务指标 注: (1)2024年起,本行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2)上表监管指标中,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为上报监管部门数据。(3)不良贷款率按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拨备覆盖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贷款拨备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4)按照业务及管理费与其他业务成本合计数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五)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分析 资本充足率 杠杆率 (六)流动性覆盖率分析 (七)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分析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实体经济金融支撑更加有力。本行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深入贯彻 国家和省、市重大发展战略,聚焦“两高四着力”,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聚焦“7+28+N”重点产业链群及上下游企业、“三个一批”重点项目,加大对先进制造业、城市更新、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深入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持续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针对养老、乡村振兴等领域,推出专属产品,完善惠农服务点、社区志愿服务站布局,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覆盖率持续提高。 科技金融与绿色金融发展提速。本行坚持“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导向,主动融入“两城一谷”战略布局,强化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新增4家科技特色支行,构建以创新链带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格局。积极落实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在绿色建筑、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形成特色优势。 积极纾困稳企,彰显金融担当。本行聚焦地方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需求,深入实施“一企一策”精准纾困方案,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积极参与城市更新、保交楼、民生工程等重点任务,切实发挥本土法人银行稳市场、稳信心的金融“压舱石”作用。 三、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于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8,364户。其中A股股东108,314户,H股股东50户。 报告期内,本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于本报告、本行其他公告及通函中披露外,本行无其他重要事项。 五、发布季度报告 本 报 告 同 时 刊 载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zse.cn) 及 本 行 网 站(www.zzbank.cn)。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亦同时 刊 载 于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www.hkexnews.hk) 及 本 行 网 站(www.zzbank.cn)。 六、季度财务报表 详见后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1日 财务报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25年9月30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续)2025年9月30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续)2025年9月30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付强会计机构负责人 张厚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续)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续)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2025年7-9月3个月期间(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续)2025年7-9月3个月期间(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续)2025年7-9月3个月期间(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续)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续)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续)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续)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付强会计机构负责人 张厚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