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公告编号:2025-081 证券简称:纳思达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NinestarCorporation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10月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收145.04亿元,同比下降25.21%;归母净利润为-3.56亿元,同比下降132.94%,扣非归母净利润-2.31亿元,同比下降133.81%;随着利盟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公司资产负债率由72%下降至44%。报告期内,处置利盟对本期利润造成损失5.16亿元。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打印机业务 2025年前三季度,奔图营业收入30.71亿元,同比下降3.31%;净利润3.86亿元,同比下降18.58%。报告期内,奔图打印机销量同比下降14.85%(其中,A3打印机销量同比增长55.62%),原装耗材出货量同比增长6.28%,信创市场打印机销量同比增长20.36%。第三季度,因《安全可靠测评工作指南(V3.0)》发布,奔图信创市场的出货节奏出现相应的调整。 在政策支持方面,2025年7月1日,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更新了《安全可靠测评工作指南(V3.0)》,相较于2024年11月26日发布的2.0版本,本次更新将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搭载的主控芯片及人工智能训练推理芯片纳入到产品测评品类。此外,8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年稳增长行动方案》,方案明确提到“持续提升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计算机外设可靠性”“坚定不移推动‘国货国用’”。 2、集成电路业务 2025年前三季度,极海微营业收入8.12亿元,同比下滑21.76%(工控、汽车等非耗材芯片营收3.59亿元,同比增长20.88%);净利润-0.14亿元,同比下滑103.88%。报告期内,极海微总体芯片出货量达4.47亿颗,同比增长11.18%(非耗材芯片销量2.72亿颗,同比增长28%)。 在工业电子领域,针对AI服务器、直流充电和家庭储能等场景,极海已发布全球首款基于Arm®Cortex®-M52双核架构DSP芯片R501,推出了双向数字电源解决方案、6.6KW双向车载充电机方案,以及集成了光储充功能的家庭储能方案等。同时与国内规模最大的电动汽车充电网运营商特来电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充电硬件+芯片算法”的深度耦合,打造更高效、更智能、更安全的充电产品和解决方案。 针对机器人领域,极海充分发挥MCU+驱动+传感器+DSP产品组合优势,推出具备行业竞争优势的电机控制、电池管理、距离探测等技术方案,部分产品已面向宇树科技、汇川技术等机器人及工业自动化领域头部企业批量出货。未来,极海将继续夯实在人形机器人市场布局,同时开拓光伏清洁机器人,割草机器人等细分市场。 在汽车电子领域,极海在项目量产、产品口碑及生态建设三大维度实现突破,前期斩获的多个海外热门车型定点项目与国内主流车厂平台项目集中进入装车量产阶段。相关产品已稳定应用于车身控制、智能座舱、热管理、智能驾驶、倒车雷达、自动泊车等关键领域,获得了合作车厂的高度认可,客户信任度显著提升,为后续深化与广汽、一汽、吉利、长安等主流车企合作及拓展新市场奠定了口碑基础,进一步巩固了极海在汽车核心感知与控制领域的产品地位。 3、打印机通用耗材业务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通用耗材业务营业收入39.64亿元,同比下降2.74%,净利润-0.04亿元,同比下降106.88%。整体通用耗材出货量同比基本持平。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关于出售利盟国际有限公司暨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割已于2025年7月1日完成,公司于2025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完成交割的提示性公告》(2025-055)。 2025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本页无正文,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之签字页) 法定代表人:汪东颖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