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阿特斯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回购账户持有公司股票86,612,200股,持股比例为2.35%,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11.2亿 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2.84亿元。公司凭借大型储能的先发优势、优秀的海外渠道和国际文化,成功地坚守了公司的盈利水平,并保持了正向的经营性现金流,公司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近55亿元,展现出强劲的财务健康度与抗风险能力。 光伏业务方面:2025年1-9月,公司实现组件出货19.9GW,其中第三季度出货5.1GW。本年度,公司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反内卷”的号召,在销售策略上坚持“利润第一性”原则,主动减少出货,有序推进全球化产能布局优化,稳固提升在高价值市场的出货规模与份额优势,确保组件业务的盈利性。 储能业务方面:2025年1-9月,公司大型储能产品出货达5.8GWh,同比增长32%,其中第三季度出货达2.7GWh,同比增长50%。储能板块为公司第三季度整体业绩做出了突出贡献。 面对行业供需关系与地缘政治带来的挑战,公司将持续以技术创新与全球化布局应对变局。稳步释放核心价值,为投资者创造可持续回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瞿晓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乃宏会计机构负责人:郐国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