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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光医疗: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30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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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光医疗:2025年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2、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发展,为与公司的发展规模相匹配,稳定的资金供应对公司拓展业务和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杰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银行与公司签订的《最高债权额合同》提供9,00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借款余额为5,400.00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杰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该银行与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2,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借款余额为1,998.01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杰与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银行与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3,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借款余额为1,900.00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杰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为该银行与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借款余额为1,000.00万元。 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杰共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银行与公司的子公司上海辰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债权额合同》提供1,00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借款余额为500.00万元。 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杰共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银行与公司的子公司上海辰昊超导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债权额合同》提供1,00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借款余额为500.00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杰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银行与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借款余额为300.00万元。 公司作为借款人、实际控制人王杰作为共同借款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借款余额为1,000.00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杰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银行与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2,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 计借款余额为1,000.00万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