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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明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17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以9.25元/股向激励对象授予5,199,849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4,679,864股,预留授予519,985股)。 2025年6月17日,公司向54个被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679,864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公司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2025年7月25日完成登记。 2025年9月23日,公司向30个被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519,985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25年10月21日完成登记。 截至2025年10月21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事项已全部完成。 4、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披露的《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报告期内,公司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