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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发来的通知,获悉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将其所持有的国际贸易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 理中心(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直属单位)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集团”),后续由产发集团对国际贸易行使出资人权利,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尚待划转双方签署正式协议并完成交割。本次划转后,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均保持不变,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国际贸易,其对公司的持股情况保持不变;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无偿划转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2、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9月9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123,600万元,未超过股东会授权额度。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