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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公开发行4,557.418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5,741.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13.06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228.8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127号《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鉴证报告》,对公司本次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可转债(债券简称“国泰转债”,债券代码“127040”)已于2021年8月10日上市交易,并于2022年1月13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可转债因转股减少570,483,100.00元(5,704,831张,每张面值100.00元),转股数量为64,102,827股,剩余可转债余额为3,986,935,500.00元(39,869,355张,每张面值100.00元)。 2、2025年9月2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的通知,获悉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将其所持有的国际贸易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直属单位)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集团”),后续由产发集团对国际贸易行使出资人权利,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尚待划转双方签署正式协议并完成交割。本次划转后,公司控股股东保持不变,仍为国际贸易;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无偿划转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71)。 3、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9月10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235,413.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