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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津投城开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三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议案》,决定对原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2025年9月26日,公司与天津市津玺城开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即原天津市津玺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津能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变更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调整后的重组方案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能否与交易对方就具体交易方案最终协商一致,能否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获得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以及通过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代董事长:张亮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