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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尼机电:康尼机电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31财报-
康尼机电:康尼机电2025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111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16%,主要系本期根据法院送达的普通投资者索赔损失核定报告,公司新增计提投资者索赔损失3,386.80万元所致,具体详见本报告“三、其他提醒事项-关于投资者索赔”。 2、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轨交主业在手订单金额79.0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27%。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关于对龙昕科技原股东的诉讼及追偿情况 (1)对廖良茂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刑事追缴情况 2020年11月12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判决被告人廖良茂退出犯罪所得19.3297884095亿元,发还康尼机电。2022年4月2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廖良茂上诉,维持原判。南京中院指定涉财产刑部分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以下简称“栖霞法院”)法院执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司法执行追回并注销廖良茂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6,494万余股康尼机电股票。 (2)对龙昕科技其他原17名股东的民事诉讼及追偿情况 2022年8月18日,康尼机电分别对深圳市泓锦文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内的龙昕科技原7名股东向南京中院提起诉讼,并于同日对包括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内的龙昕科技原10名股东向栖霞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要求:(1)部分被告配合康尼机电以1元价格回购康尼机电向其发行的股票17,435,667股,如不能足额交付上述股票,差额部分按照股票发行价14.86元/股赔偿康尼机电损失;(2)部分被告退还康尼机电股权转让对价114,067.79万元及利息;(3)部分被告退还康尼机电向其支付的现金对价6,724.92万元;(4)全部被告返还从康尼机电处取得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1,238.24万元。 公司对龙昕科技原17名股东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均已下达,6名股东提起上诉,二审判决均维持原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追回并注销原17名股东的6,629万余股康尼机电股票,同时收到退还的现金对价846万余元。17名原股东中有8名股东已履行完毕赔偿义务,剩余股东的追偿工作仍在进行。 2.关于投资者索赔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投资者索赔诉讼。截至本报告披露日,17名投资者索赔诉讼均已下达一审判决,累计诉请金额约为3.83亿元,一审判决康尼机电负担的赔偿损失和案件受理费合计金额为8,314.65万元。根据部分一审判决显示,其他责任主体在一定比例范围内将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按判决履行完毕对9名普通投资者的赔偿义务,合计赔偿损失金额为139.48万元,剩余8名投资者索赔诉讼正在二审程序中。 除上述已送达起诉材料的17件案件外,2025年10月,公司收到南京中院对累计800余名普通投资者的预计赔付的损失核定报告(包括此前公司已计提损失的400余名投资者),在此基础上,由公司诉讼律师根据法院核定报告以及南京中院现有出判确定的损失核定以及方法对预计赔付金额出具了独立法律意见书,公司根据法律意见书补充计提投资者索赔损失3,386.8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关于投资者索赔事项,公司已累计计提投资者索赔损失金额为24,989.93万元。后续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投资者索赔事宜,依法承担社会责任,尽快为龙昕事件解决划上句号,让公司进入更加健康的发展轨道。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