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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森: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29 财报 -
报告封面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龙晓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晓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熊晓攀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注:上表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200名全体排名证券持有人名册》《限售股份数据表》。根据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份2,000万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至8,000万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 单位:股 注:上表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200名全体排名证券持有人名册》《限售股份数据表》。根据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份2,000万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至8,000万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未达到披露标准,不属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适用内部审议程序。 (二)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三)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具体承诺事项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五)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披露《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并于2025年9月29日披露《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公司股票于2025年10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00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8.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5,000,00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 使 前),扣 除不 含 税的 发 行 费 用 总额 人 民币23,346,214.75元, 实 际募 集 资 金 净 额为 人 民币141,653,785.25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5-00021号)。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