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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华联股份公告编号:2025-04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因公司子公司北京华联美好生活百货有限公司新开业项目预付经销商品备货款,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增加42.71%; 2、因本期收回应收股权转让款,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52.64%;3、因本期归还部分银行借款,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35.71%;4、因本期支付到期票据,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93.61%;5、因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6、因取得对联营单位的投资收益减少,本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受整体市场环境影响,合肥和平路、包头、银川等项目调改未按期实施或未达预期效果,导致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因新租赁准则确认的递延所得税的影响,本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因本期营业收入减少及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减少;10、本期收购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导致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1、因本期取得银行借款减少,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