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出售上海致宇相关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公司作价5,500万元向上海万光恒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光恒邦”,曾用名:谷穗(湖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谷穗(湖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售参股公司上海致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20.41%股权,万光恒邦已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51%的股权转让款,剩余49%的股权转让款尚未支付,公司已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业绩补偿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东方高圣及上海睦誉尚未支付东高科技未完成2024年业绩承诺产生的业绩补偿款。公司已与业绩承诺方进行协商沟通,并发出《督促履行付款义务的通知》,督促业绩补偿方应尽快进行业绩补偿。公司已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与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崇军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67,693,537股,占公司股本的19.91%;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6,312,923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83.19%,占公司股本的16.56%;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67,693,537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100%,占公司股本的19.9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崇军先生相关被冻结的股份若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陈崇军先生的后续被动减持,非其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法院强制执行引发的后续被动减持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