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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5-035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项目及原因分析 货币资金206,347.06万元,较期初146,805.66万元,增加59,541.40万元,增幅40.56%,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入;收到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款26,358.25万元。 预付款项12,223.46万元,较期初8,535.89万元,增加3,687.57万元,增幅43.20%,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支付的发动机维修费、航材货款、租金等预付款项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2,408.40万元,较期初1,744.07万元,增加664.33万元,增幅38.09%,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新增投资浙江通用直升机有限公司。 使用权资产122,223.22万元,较期初89,604.74万元,增加32,618.48万元,增幅36.40%,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新增租赁直升机、无人机、发动机等致使用权资产增加。 长期待摊费用17,103.53万元,较期初11,959.28万元,增加5,144.25万元,增幅43.01%,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直升机功率小时保障买入费、四大部件维修费用、飞机大修理费用增加。 其他流动负债3,028.87万元,较期初5,393.03万元,减少2,364.16万元,减幅43.84%,减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待转销项税金额减少。 租赁负债98,958.05万元,较期初64,666.28万元,增加34,291.77万元,增幅53.03%,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新增租赁直升机、无人机、发动机等致租赁负债增加。 2.合并利润表变动项目及原因分析 投资收益-316.23万元,较上年同期-176.18万元,减少140.05万元,减幅79.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按权益法确认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增加。 信用减值损失-95.26万元,较上年同期463.40万元,减少558.66万元,减幅120.56%,减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期计提应收账款等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0.57万元,较上年同期253.77万元,减少253.20万元,减幅99.78%,减少的主要原因:上年同期确认直升机处置收益。 营业外收入121.87万元,较上年同期10.77万元,增加111.10万元,增幅1031.08%,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确认的资产报废利得同比增加。 营业外支出191.06万元,较上年同期38.23万元,增加152.83万元,增幅399.72%,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确认的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滞纳金支出等同比增加。 3.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动项目及原因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426.39万元,较上年同期51,436.85万元,增加16,989.54万元,增幅33.03%,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89.03万元,较上年同期-9,608.47万元,减少10,980.56万元,减幅114.28%,减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将闲置资金投资定期存款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及控股股东共同作为合同一方,与深圳市南山区相关方于2018年11月签署了《关于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框架协议》,并于2020年1月签署了《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协议书》,详见分别于2018年11月19日、2020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签订〈关于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和《关于签署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2025年9月,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支付的搬迁补偿款金额人民币263,582,542.00元。详见2025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2.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综合授信、结算等金融服务。相关协议于2025年4月11日签署。详见2025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3.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2025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购买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全年预计金额不超过10290万元。详见2025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 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4.2025年4月,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款项30,040,000.00元。详见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5.2025年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直通航”)收到政府补助款项29,730,000.00元。详见2025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