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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高速: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30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简称:楚天高速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南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根据2017年8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参与投资睿海天泽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合伙经营期间,投资状况不良,至基金到期日,所投项目未能实现退出,至今无法进行清算和现金分配;投资公司自投资以来,未从合伙企业获得任何收益分配。依据投资公司与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天睿”)签订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天风天睿于2022年7月指定第三方与投资公司签订协议,由第三方受让投资公司所持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约定第三方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后,办理基金份额过户手续。2022年9月,投资公司收到第三方支付的首笔价款1,000万元。此后,投资公司未能如约收到第二笔价款,经多次催请天风天睿及第三方履行义务未得到其正式回应的情况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公司于2023年7月提起诉讼(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2023-033、2023-034),于2024年9月收到一审判决书,并在上诉期内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于2024年11月收到二审判决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2024-040、2024-051、2024-058)。投资公司于2025年5月提起再审申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立案。报告期内,投资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收到再审裁定书,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投资公司再审申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2025-040) 2.根据2017年10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投资公司出资5,000万元参与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报告期内,投资公司于2025年8月收到基金分配款50.4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收回投资4,569.13万元。 3.根据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5月3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以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主线收费权及附属设施(不包括沿线服务区和停车区)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申报发行工作(以下简称“本项目”)。报告期内,本项目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并于2025年8月22日获正式受理。(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2025-034) 4.根据2023年10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1月9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交投集团”)共同投资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双方按照51%和49%的股权比例组建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宜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等。报告期内,公司对汉宜公司出资11,977万元,湖北交投集团出资11,50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对汉宜公司实缴出资33,105万元,湖北交投集团累计实缴出资31,807万元。 5.根据2025年6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与关联方湖北交投集团、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及非关联方武汉临空港产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开展绿色物流运输等相关业务。2025年6月29日,合资公司湖北楚道氢能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手续,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30%。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完成3,000万元实缴出资。 6.根据2025年9月16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办理完成《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址由“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变更为“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23—24层”。(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2025-04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9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5年1—9月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