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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高速: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0035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王南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银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经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5.2亿元(含相关税费)的补偿价款与宜昌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宜昌政府”)签订补偿协议,由宜昌政府收回公司所辖汉宜高速公路宜昌城区路段15.206公里收费公路。同日,公司与宜昌政府签署了《三峡高速伍家岗收费站迁建工程通行费收益损失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相关约定,上述路段已于2019年9月30日24时由宜昌政府收回,宜昌政府应于协议签订后六个月内向公司支付补偿款的50%,协议签订后十二个月内向公司支付补偿款的100%。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宜昌政府支付的第一期补偿款人民币1.4亿元,占补偿款总额5.2亿元的26.92%(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20-003)。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宜昌市财政状况面临巨大困难,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尚未收到剩余款项。公司已与宜昌政府多次沟通,宜昌政府目前正在筹措资金,力争于近期完成支付。 2、经2019年7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实施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为28,322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9-046)。目前该项目已按照施工计划完成ETC门架和车道收费系统相关机电设备的安装,相关调试工作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有序开展。 3、经2019年7月30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交投集团”)、湖北黄黄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黄公司”) 签署合同,向省交投集团和黄黄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路段提供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所需ETC门架系统设备及相关的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公司已分别与省交投集团授权单位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部、黄黄公司签署了《取消省界收费站ETC门架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协议》,合同金额估算分别为30,284万元和1,72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合同约定高速公路路段所需ETC门架系统的机电设备的供货及安装,相关调试工作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有序开展。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1月10日和1月22日收到项目部和黄黄公司转来合同款项17,476.4253万元和172.44万元。由于ETC门架系统属于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的组成部分,项目的交付、价款核定及验收需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的调度安排实施,待公司完成约定的全部调试工作后,将由审价审计单位开展审计工作,并以审价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20-004) 4、经2020年7月21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鉴于重组交易标的三木智能未能实现2016-2019年度业绩承诺且三木智能100%股权在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大于补偿期限内已实际补偿金额,同意公司依据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回购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82,811,420股并予以注销,并要求交易对方返还上述股份所得现金红利共计41,405,710元。公司已于2020年9月17日完成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10,115,901股 。截 至 报 告 披 露日,公 司 已 收 到 交 易 对 方 现 金 补 偿 款 及 相 应 利 息 合 计17,545,974.26元。公司将继续加强还款义务人三木投资业绩补偿款的催收工作,请求尽快支付剩余款项,必要时将通过司法(包括但不限于诉讼)途径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20-057、2020-058) 5、经2017年10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出资5,000万元参与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7-075)。投资公司于2020年4月完成剩余出资1,500万元,累计出资5,000万元。目前该基金运作正常。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期间免收车辆通行费79天影响,公司所辖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同比大幅减少,同时高速公路经营成本仍需正常支出,且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大了在疫情防控方面的投入,相关成本费用有所增加。预计公司2020年净利润可能发生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