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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重大资产重组之公司收购苏州德佑新材料有限公司70%股权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佑新材”)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实施,德佑新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同日,公司与德佑新材签订了《股份收购意向协议》,最终收购股权比例、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尚需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后确定。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21日、2025年6月20日、2025年7月2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2025-029、2025-035、2025-039、2025-046),对交易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德佑新材7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德佑新材70%的股权,德佑新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7月25日,公司会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7月9日出具的《关于对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2025年8月20日,德佑新材办理了工商变更,公司名称由“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德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其余内容不变。 2025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交易标的过户手续已完成,德佑新材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持有德佑新材70%的股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