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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航精密: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29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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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航精密:2025年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林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春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注】上表所示股份变动,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根据《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行使相关权益所致。公司已对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实施限售处理。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1、股权激励计划概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两期尚在有效期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8月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67)。 (2)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该议案 于2025年4月8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5-025)。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对象范围 (1)报告期内,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3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3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截至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日,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核心员工)离职,1名激励对象(核心员工)已当选为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人数调整为46人。 (2)报告期内,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为6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报告期内授出、行使和失效的权益总额 (1)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日,共授出权益150.00万份,其中报告期内授出0万份;共行使权益59.80万份;失效的权益总额为81.70万份。 (2)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日,共授出权益360.00万份,其中报告期内授出0万份;共行使权益0份;失效的权益总额为0万份。 4、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权益总额 (1)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 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授出的期权权益为150.00万份,失效的权益为81.70万份,尚未行使的权益8.50万份。 (2)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 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授出的期权权益为360.00万份,失效的权益为0万份,尚未行使的权益360.00万份。 5、报告期内权益价格、权益数量历次调整的情况以及经调整后的最新权益价格与权益数量 (1)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6月11日公告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99,000,000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00,000,0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1,000,000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9日实施完毕。 (2)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6月5日公告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99,000,000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00,000,0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1,000,000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16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3)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和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15元/份调整为4.95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远航精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3)。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的姓名、职务以及在报告期内历次获授、行使权益的情况和失效的权益数量 7、因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所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激励对象行使权益引起股本变动的情况。 8、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及股权激励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及股权激励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之“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及股权激励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之“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9、报告期内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报告期内,获授的激励对象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经认定的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2024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442,783.31元,剔除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到行权条件,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符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158)。 10、报告期内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不存在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 二、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在正常履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远航精密: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周林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平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春平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