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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30财报-
汇隆新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10月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减持股份事项 1、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并于2025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23日期间,董事兼副总经理张井东先生减持15,000股,副总经理邓高忠先生减持15,000股,副总经理沈永华先生减持11,200股,三人均已实施完成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与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张井东先生、邓高忠先生、沈永华先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德清汇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隆合伙”)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82,902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的比例为3%)。 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4日期间,汇隆合伙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86,400股。此外,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和回购注销、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等事项综合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先生、朱国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华英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汇”)、汇隆合伙(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截至2025年8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64,880,000股减少至64,333,100股,持股比例由59.4139%(以截至2021年9月9日的公司总股本109,200,000股为计算依据)减少至54.9999%(以截至2025年8月4日的公司总股本116,969,438股为计算依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4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汇隆合伙在2025年8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2,213,6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64,333,100股减少至62,119,500股,持股比例由54.9999%减少至53.1075%,持股比例触及到1%的整数倍。在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8日,汇隆合伙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358%,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的比例为2.7664%;因后续不再继续减持, 汇隆合伙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二)董事变更事项 1、独立董事变更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独立董事王朝生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王朝生先生离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余德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非独立董事变更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朱国英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朱国英女士将继续在公司任职,职务另行安排。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雷正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雷正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拟调整董事会结构,将一名非独立董事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为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免去张井东先生的董事职务。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于同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一致同意免去吴燕女士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但其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并一致同意选举张井东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股权激励事项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2.10万股。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年7月18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7,390,438股变更为116,969,438股。 2025年7月22日,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2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年10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84)。 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 对 象 符 合 授 予 条 件 时 向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并 办 理 授 予 所 必 需 的 全 部 事 宜 。 同 日 ,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86)。 (四)对外投资事项 2025年9月17日,公司与杭州宠销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签订《投资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将依托汇隆新材在绿色功能纤维材料领域的技术优势,整合多方资源,将具备抗菌、除臭、拒水、亲肤、凉感等功能的纤维材料与宠物健康用品相结合,打造宠物用功能性纤维材料知名品牌,服务宠物健康产业。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出资325万元,持股比例为65%。 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公司名称为杭州喳哩科技有限公司,并取得了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