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108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1: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第5名股东原为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13,827,191股,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注2: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第5名股东原为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13,827,191股,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亿元。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次付息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27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50%,本次付息每10张“天源转债”(面值1,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5.00元(含税)。本次付息日为2025年7月28日。 2、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等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调整法人治理结构,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等,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3、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天源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天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天源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5年9月13日至2026年3月12日),如再次触发“天源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3月12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天源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4、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5月2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454,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2025年9月18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827,19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 的2.05%, 最 高 成 交 价 为16.945元/股 , 最 低 成 交 价 为13.370元/股 , 成 交 总 金 额 为 人 民 币199,974,783.7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9月18日,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达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本次股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