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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30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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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科:2025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561 证券简称:*ST汇科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变更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报告期内,孙玉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崔云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崔云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9日、2025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2025-056)、《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2025-072)。 (二)关于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 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2条的规定,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股票简称由“汇金科技”变更为“*ST汇科”。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三)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保证金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变更及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公告,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国投”)拟分两次受让陈喆女士、马铮先生、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投资”)合计持有的公司65,621,595股普通股股份,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的20%,同时,自第一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起至淄博国投认购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登记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或第二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的孰晚之日止的期间内,陈喆女士、马铮先生不可撤销的放弃其持有的剩余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自第一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至淄博国投名下之日起,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淄博国投。此外,淄博国投拟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46,337,646股普通股股票。 2023年2月23日,淄博国投收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出具的《关于同意收购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批复》,同意淄博国投上报的收购公司控制权方案,同意淄博国投分两次受让公司20%的股份,合计65,621,595股股份;同意淄博国投认购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46,337,646股,巩固淄博国投对公司的控制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获得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023年5月28日,陈喆女士、马铮先生、瑞信投资与淄博国投签署了《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基于平等协商,就股份转让协议中第一次股份转让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了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暨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2023年6月14日,淄博国投已按照《补充协议》约定完成了第一次股份转让第一笔转让价款第二期的支付。 2023年6月16日,公司协助交易双方提交了股份协议转让业务申请,并于2023年6月19日收到上述业务申请补正材料的反馈意见。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的监督管理由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将地市级以下有关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的监督管理交由地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次股权变动尚需提供有权审批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2025年7月24日,公司收到陈喆女士、马铮先生、瑞信投资的《告知函》及《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转让协议〉的解除函”的回函》(以下简称《解除函的回函》)。陈喆女士、马铮先生、瑞信投资已向淄博国投送达《解除函》,提出解除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淄博国投回函表示解除函并不产生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等协议的效力,后续根据国资监管部门出具的批复内容确定合同是履行还是解除。陈喆女士、马铮先生、瑞信投资已告知公司,除非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其解除行为无效,否则其将坚持《解除函》的立场。 2025年8月13日,公司收到淄博国投提供的由淄博市财政局于2025年8月12日出具的《关于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收购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不同意淄博国投收购和定增认购公司股份。 2025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淄博国投的《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解除函》以及陈喆女士、马铮先生、瑞信投资的《告知函》,公司本次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终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四)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3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 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尚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25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淄博国投的《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解除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人员因相关违规行为被广东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25年7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501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5年8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2025年8月22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六)关于收购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907.00万元人民币收购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证通”)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壹证通于2025年8月29日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股权交割已完成,公司持有壹证通51%的股权,壹证通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委派的财务负责人现场核查中发现,壹证通工作人员对本次收购过渡期内资金往来款项统计工作疏忽:截至《关于收购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披露日,壹证通为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智慧”)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应为748.66万元;截至《关于收购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披露日,江苏智慧尚有183.46万元借款未还。公司发现上述问题后,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