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87 证券简称:鑫汇科 鑫汇科 证券代码:831167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丘守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桃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注:公司副总裁陈劲锋、山江林、邓宏华同时是核心员工,其持有股份计入董事、监事、高管持股中,不在核心员工持股中列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丘守庆同时担任公司总经理,其持有股份计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中, 不在董事、监事、高管持股中列示。 董事、监事、高管持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00,000股主要系原监事戚龙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所致。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发生或延续的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二)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性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全资子公司鑫汇科电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60.00万元收购刘文亮所持有的佛山市心静电磁科技有限公司35.00%股权的交易。(公告编号:2023-082) 3、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 全资子公司鑫汇科电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与刘文亮、史长忠共同向鑫汇科电机(佛山)有限公司增资的交易。(公告编号:2023-083) 全资子公司鑫汇科电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与山江林、陈新共同向佛山市顺德区新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交易。(公告编号:2023-084) (四)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完成回购,并于2023年8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了《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五)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公司存在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承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2022年6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的相关条件已触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到期后方可解除锁定。详见公司2022年6月24日披露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主体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七)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收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光明街道白花片区连片产业用地土地整备项目的通知》(深光府函[2023]22号),公司租赁的总部办公研发及生产场所需要配合政府进行搬迁。(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于2023年7月与展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深圳市深业明瑞投资有限公司就清租搬迁相关事宜共同签订《清租协议》。(公告编号:2023-064) 公司于2023年8月基本完成搬迁工作。(公告编号:2023-069)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