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生产经营工作 2025年1-9月,公司电力业务实现发电量314.29亿千瓦时、售电量298.12亿千瓦时,营业收入130.52亿元;煤炭业务实现原煤产量1,133.10万吨、销量1,139.05万吨(其中:对外销售749.02万吨、内部销售390.03万吨),洗精煤产量182.52万吨、销量177.26万吨,营业收入42.13亿元。 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28亿元,利润总额7.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50亿元。因煤炭业务焦煤市场价格较去年同期整体下降,致使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 1.电力业务 一是迎峰度夏再发力,单季电量创新高。公司所属电力企业紧抓夏季用电高峰,全面落实“迎峰度夏”措施与“稳发多发”策略。三季度,公司发电量达135.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5%,创单季度发电新高。其中: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8月份单月发电量首次突破20亿千瓦时,三季度完成发电量58.94亿千瓦时,月度和季度发电量双双创历史最高纪录,一、二期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在省内对标电厂中均排名第一;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三季度各月发电量均创历史同期最高纪录,其中:7月份完成发电量15.62亿千瓦时,创单月历史最高纪录,百万千瓦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省内对标排名第二;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隆达”)7月份完成发电量7.25亿千瓦时,8月4日单日发电量突破3,000万千瓦时大关,三季度完成发电量20.27亿千瓦时,日月季均创历史最高纪录,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和负荷率在河南省22家60万千瓦统调机组中排名第一。 二是加大设备治理与技改,机组性能显著提升。报告期内,张家港沙洲电力通过专项治理使设备缺陷数大幅下降65.53%,消缺率与及时率创历史最优;裕中能源积极探索百万千瓦机组改造,预计深度调峰期间单机供汽能力可实现翻倍,并通过优化一期机组AGC逻辑,提升机组调频性能;周口隆达成功完成机组10次最大容量测试,同时完成密封油抽真空系统改造。 三是夯实保供基础,彰显责任担当。今年夏季高温天气持续时间长,电力负荷猛增、天气复杂多变,公司所属电力企业严格落实“迎峰度夏”和雨季“三防”各项措施,强化隐患排查和设备治理,保障燃料充分供应,确保所属电力机组“发得出、顶得上、稳得住”,三家燃煤发电企业同期发电量均创新高,在实现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为地方保供做出了突出贡献。 2.煤炭业务 一是扎实推进智能化矿井建设,采掘工效持续提升。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公司所属煤炭企业以提升效益为目标持续优化采掘接续计划,系统推进集约、高效矿井建设。通过聚焦“队伍、系统、装备”三大关键领域,开展生产系统评估,实施系统优化、支护参数修订、专业联动、效率提升及视频督查等多项措施,整体采掘工效继续提高。 二是强化全系统煤质管控,助力效益提升。结合公司《煤炭企业煤质管理办法》《煤质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强化从采掘设计、预测预报、煤系配采、分装分运、采高控制、采制化管理、洗选配售等全流程管控。通过系统施策,公司所属煤炭企业三季度精煤回收率环比二季度提升了1.05%。 三是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增强经营韧性。持续深入开展降本节支工作,通过压减年度投资计划、优化采掘布局、降低劳务费用、深化回收复用及修旧利废等方式,有力压降成本费用。 3.储能业务 一是核心技术不断突破。公司所属新加坡Vnergy公司研发的第1代正极固体增容材料,可将正极电解液成本降至传统方案的40%~60%,结合短流程工艺后更有望再下降40%,还可将原有系统工作温度区间从10℃~40℃扩大至5℃~70℃,从而提高热稳定性,且完全兼容现有钒电池电堆系统,可实现“零改造升级”,为行业带来突破性解决方案。 二是电堆产品持续迭代。公司研发的1.2代32kW电堆产品于2024年4月取得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级检测认证,并于2025年9月完成升级迭代。通过创新设计“叉指型”流道结构,在电极反应区引入流道模式,有效改善电解液分布均匀性、降低电堆液阻,电流密度提升至180mA/cm²、电堆能量效率达到80%以上,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三是创新突破获有效积累。在2025年9月召开的CFE2025第五届中国液流电池储能大会上,公司所属张家港德泰储能装备有限公司荣获“2024–2025年度中国液流电池储能创新突破奖”,首席科学家贾传坤教授荣获“2024–2025年度中国液流电池储能科研/教育先锋人物”,这标志着公司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和影响力获得行业高度认可。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已经累计拥有储能专利技术达26项。 4.石化业务 一是提前启动换证准备工作,确保持续稳定运营。公司所属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石化”)于2025年提前启动港口经营许可证换证准备工作,顺利完成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评估及应急预案修订等关键事项,并于9月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为2026年6月按期换证奠定基础。 二是强化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与运行。面对三季度多次台风影响,华瀛石化严格落实防台措施,强化值班值守和现场施工监管,有效保障了人员及设施安全。 (二)海则滩煤矿建设进展 海则滩煤矿作为陕西省和公司重点建设项目,正在全面加快工程建设,目前各项工程顺利推进。矿建工程于2024年6月进入井下二期工程施工,截至2025年9月底工程成巷12,300余米,完成井下二期总工程量的70%,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根据矿建工程需要正常推进。为实现顺利按期出煤目标,项目投运两台智能掘锚一体机,为首采面顺槽施工提供了强力装备保障;9月28日成功起立“亚洲最重”主立井井架,10月2日选煤厂主厂房提前30天完成主体封顶,标志着矿井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项目计划于明年6月底首采工作面完成安装、7月初开始试采出煤、年底形成第二个工作面;2027年一季度进行联合试运转,实现当年投产即达产。 (三)其他重大事项 1.设立及增资公司有关事项 (1)2025年6月20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华泰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HuataiEnergy(SG)Pte.Ltd.,以下简称“华泰新加坡”)和纬一资本有限公司(OneLatitudeCapitalPte.Ltd.,以下简称“纬一资本”)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R21InvestmentPte.Ltd.为两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所属华泰能源有限公司(HuataiEnergyPte.Ltd,以下简称“华泰能源”)和永泰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WintimeEnergy(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永泰能源新加坡”)不参与本次增资,其中:华泰能源本次放弃对华泰新加坡增资300万美元,持股比例由60%下降为30%,不再对其控股;永泰能源新加坡本次放弃对纬一资本增资300万新币,持股比例由60%下降为30%,不再对其控股。报告期内,上述两公司增资扩股事项已完成。 (2)2025年8月6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华鑫能源(澳洲)有限公司(HuaxinEnergy(Australia)Pty.Ltd.)向其全资子公司永泰能源新加坡增资2,190万美元,本次增资后其注册资本增加至2,200万美元。报告期内,该公司增资事项尚未完成。 (3)2025年8月8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丹阳中鑫华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丹阳中鑫华海热力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已完成设立。 (4)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华晨电力股份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永泰华晨(北京)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已完成设立。 (5)2025年9月24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张家港沙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沙洲新能源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尚未完成设立。 2.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有关事项 2025年7月19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新疆中和兴矿业有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新疆神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全部5%股权无偿划转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然后再由其划转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国资委的优先认购权。报告期内,该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尚未完成。 3.收购资产有关事项 2025年7月7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收购 灵 石 县 通 宇 天 业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的 山 西 灵 石 昕 益 天 悦 煤 业 有 限 公司24.4952%股权,交易价格24,000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股权收购事项已完成。 4.关于合并报告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丹阳中鑫华海热力有限公司、永泰华晨(北京)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将华泰新加坡和纬一资本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除上述变化外,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无其他变化。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编制单位: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亚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