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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冠电缆: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29 财报 -
报告封面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永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俊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董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单位:股 注:本报告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示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用四舍五入所致。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股东托马斯投资系陈永明的个人独资公司;股东天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陈立的个人独资公司,陈永明与陈立为父女关系;公司股东兴邦投资由陈永明持有50.6582%的股份,为兴邦投资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相互关系说明: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事项情况说明 年初至报告期末涉诉案件共17件,金额总计5,244.96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诉讼金额5,202.44万元,单项涉诉及合计涉诉金额均未达到重大诉讼事项审议、公告标准。 (二)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向浙江酷坤电气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项目不超过2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向浙江酷坤电气有限公司销售产品799.74万元,向其出租房屋,收到房租款2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合计819.74万元,未超过预计金额。 (三)关于承诺事项说明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重要声明和承诺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披露的《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039)中第四节重大事 项之(四)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相关承诺情况无变化,上述承诺主体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四)关于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存在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权利受限的货币资金合计5,860.7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2.13%。上述均为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内发生业务的受限资产。 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开具票据、信用证及应收账款质押借款均属于经批准授信范围内的融资事项。审议该项议案的公告详见《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56)、《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4-060)。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