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永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俊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董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股东宁波北仑托马斯投资有限公司系陈永明的个人独资公司;股东天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陈立的个人独资公司,陈永明与陈立为父女关系;公司股东宁波兴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由陈永明持有50.6582%的股份,为宁波兴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向浙江酷坤电气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3年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1,600万元。 上述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向浙江酷坤电气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合计不超过3,6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向浙江酷坤电气有限公司销售产品1,250.78万元,未超过预计金额。 (二)关于承诺事项说明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重要声明和承诺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008)中第五节重大事项之(五)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披露的《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3-002);公司于2023年7月5日披露的《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3-045)。 上述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背承诺的情况。 (三)关于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权利受限的货币资金合计16,775.3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7.13%。 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体授信额度的议案》,开具票据、信用证及应收账款质押借款均属于经批准授信范围内的融资事项。审议该项议案的公告详见《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8)、《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01)、《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体授信额度的公告》(2022-070)。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