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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余立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晓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兰昊跃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单位:股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余立新持有武汉财盈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43%的股份,为武汉财盈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 诸珊梅持有武汉财盈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7%的股份、与职东文为夫妻关系。 余立新、杜蘅、付强、徐静松系一致行动人。 除前述股东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单位:元) 2、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单位:元) 4、股权激励计划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制定并实施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向1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32.5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5、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报告期内,公司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以上资产权利受限为公司开具票据所需,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经营风险。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