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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Wuhan HL Engineering Tool Co., Ltd 年度报告 2024 公司年度大事记 2025年3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工程实例专委会/广州轨道交通盾构技术研究所2024年总结表彰大会暨重大工程创新技术研讨会上,我司凭借在工程破岩工具领域多年的深耕与卓越表现,荣获“工程实例专委会2024年度先进集体”称号。 2025年1月,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对湖北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税收优惠期限为2024年至2026年。 2025年3月,在重庆举办的中铁十八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分包商、供应商代表座谈会上,我司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及时的服务响应,以及良好的合作配合度,荣膺中铁十八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优秀供应商”。 2024年度,公司获得11项专利授权,对公司专有技术进行保护,满足客户对刀具在不同项目、盾构机型号、地层下使用情况的分析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技术服务,提升客户服务价值,提高客户黏性。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第二节公司概况...........................................................6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第五节重大事件..........................................................40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6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50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53第九节行业信息..........................................................58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59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66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183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余立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晓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兰昊跃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客户与公司在长期的业务合作过程中,知悉了对方的商业秘密,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均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对双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供应商或客户名称、以及其他双方约定需要保密的信息履行保密义务,因此在披露涉及到供应商或客户的信息时(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经营情况回顾-(三)财务分析-2.营业情况分析-(3)主要客户情况和(4)主要供应商情况),出于保密的需要,以“第X名”方式代替供应商或客户名称。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相关规定,基于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需要,不便于在2024年年报中披露主要供应商和部分主要客户的具体名称。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是√否 2、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中介机构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二、营运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四、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与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七、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八、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 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根据工程项目地质条件、工程装备机型,向工程施工单位提供定制化的工程破岩工具,以满足客户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工程施工和多样化的需求,也为大中型工程装备厂商提供标准化的工程破岩工具,满足客户产品完整性的需求。凭借丰富的工程项目经验、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对客户需求的精准理解,公司开展材料选配、刀具选型、产品设计、加工装配等业务流程,为客户提供品质高、使用寿命长的工程破岩工具及相关部件,从而获取收入,实现盈利。 公司也为客户提供破岩工具的“再制造”服务。公司接受客户委托,对其使用后的破岩工具进行拆解、检测,根据公司的检测结果判断破岩工具是否具有“再制造”价值,并向客户提交刀具“再制造”方案,客户认可后,双方签订合同,公司按照“再制造”方案对上述破岩工具进行“再制造”。“再制造”可以为客户降低刀具使用成本,提高客户粘性,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一环。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再制造”服务,获得服务收入,从而实现盈利。 1.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各类工程破岩工具,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大型工程施工单位和工程装备厂商。针对下游客户对产品的特定需求,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直接与客户对接,一方面使公司具备快速响应客户的能力,提供定制化、品质性能稳定的产品,另一方面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完善的售后服务,提高客户黏性。 公司市场部负责组织建立与完善营销网络,完成市场调研、市场开发、市场推广、销售及客户服务等工作,完成公司销售任务目标,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