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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陞控股:截至2025年8月31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2025-10-28港股财报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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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陞控股:截至2025年8月31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INNOVAX HOLDINGS LIMITED創陞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 代號:2680) 截至2025年8月31日止六個月之中期業績公告 創陞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司 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2025年8月31日止六個月(「本 期間」)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連同截至2024年8月31日止六個月(「去年同期」)之比較數字如下: 其他經營開支物業及設備折舊使用權資產折舊金融工具及合約資產之減值撥備,扣除撥回員工成本融資成本 除稅前溢利╱(虧損)所得稅開支 期內溢利╱(虧損)及全面收入╱(開支)總額 18,279(22,889) 1530.47(47.16) * 流動資產總額 資產總額 流動負債總額 流動資產淨值 於2025年8月31日2025年2月28日(未經審核)(經審核)附註千港元千港元 28255249 205,152186,873 296,0006,000199,152180,873 205,152186,873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一般資料 本公司於2016年6月14日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第22章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及登記為獲豁免有限公司。直接 控股公司為百陽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百陽」),其為一間於英屬處女群島(「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由本集團的創始人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鍾志文先生全資擁有。本公司股份已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主板」)上市,於2018年9月14日生效。 本公司註冊辦事處地 址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 .O .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 -1111, CaymanIslands,主要營業地點地 址為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28號祥豐大廈20樓A至C室。 本公司乃投資控股公司,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提供金融服務包括企業融資顧問服務、配售及 包銷服務、證券交易及經 紀服務、證券融資服務、研究服務、資產管理服務及放債服務。 綜合財務報表以港元(「港元」)呈列,港元亦為本公司之功能貨幣。除另有指明者外,所有數值均四捨五入約整至最接近之千位(「千港元」)。 2編製基準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十六的適用披露規定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編製。 除 附註3所述者外,所採用之會計政策與本公司截至2025年2月28日止年 度之年報所採用者(載於該等年度財務報表)一致。 3.會計政策概要 除若干金融工具按重估金額或公 允價 值(倘適用)計量外,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基準編製。 除因應用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而導致的會計政策變動外,本集團於本期間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本集團截至2025年2月28日止年 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所呈列者一致。 應用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於本 期間,本集團 在編製本集團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過程中,已率先應用下列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其於2025年3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 度期間強制生效: .缺乏可兌換性—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 於本 期間應用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本集團當前及過往期間之財務狀況及表現以及╱或於該等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載之披露並無構成重大影響。 4.估計不確定因素的主要來源 於報告期 末對未來的主要假設及其他估計不確定因素的主要來源(或具有對下 一個財政年 度之資產及負債的賬面值造成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載列如下。 應收賬款及應收貸款之預期信貸虧損(「預期信貸虧損」) 應收賬款及應收貸款之預期信貸虧損乃經考慮無需過多成本或精力即 可獲取的合理可作 依據的前瞻性資料後基於本集團的歷史違約率得出。於每個報告日期 會重新評估歷史觀察違約率並考慮前瞻性資料的變化。 預期信貸虧損的撥備會受估計變動所影響。釐定減值撥備時,估計包括未來現金流量及抵 押品價 值的金額及時間。該等估計受多項因素影響,其變動可造成不同撥備水平。本集團就此考慮相關及無需過多成本或精力即 可獲得的合理可作 依據的資料。這包括定量及定性資料,亦包括前瞻性分析。預期信貸虧損、有關預期信貸虧損及本集團應收賬款及應收貸款資料之詳情於附註35披露。 所得稅 於本 期間並無確認遞延稅項資產。變現遞延稅項資產主要 視乎是否有足夠未來應課稅溢利可供利用或現有應課稅臨時差額是否將於未來撥回而定。倘產 生之未來實際應課稅溢利多於預期溢利,或會確認有關估計未動用稅項虧損之遞延稅項資產,並在確認期間於損益確認。 5.收益 客戶合約之履約責任 企業融資顧問服務 本集團向客戶提供首次公開發售保薦服務。其為尋求於香港上市的公司擔任保薦人,於 整個上市過程為該等公司 及其董事提供意見及指引。該收益乃於首次公開發售過程中隨時間確認。 本集團向客戶提供財務顧問服務。其為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其股東及投資者擔任財務顧問,就涉及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或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收購守則」)的交易向其提供意見。該收益乃於提供服務期間隨時間確認。 本集團向客戶提供獨立財務顧問服務。其擔任獨立財務顧問,向香港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會委員會及獨立股東提供推薦建議及意見。該收益乃於提供服務期間隨時間確認。 本集團向客戶提供合規顧問服務。其擔任香港上市公司的合規顧問,就上市後合規事宜向彼等提供意見。該收益乃於提供服務期間隨時間確認。 配售及 包銷服務 本集團向客戶提供配售及 包銷服務。其為(i)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或上市公司配售現有股份擔任配售、分配售代理、包銷商、分包銷商或分銷商;(ii)上市申請人首次公開發售擔任整體協調人、賬簿管理人、牽頭經辦人、包銷商、分包銷商或分銷商;及(iii)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發行債券擔任賬簿管理人、包銷商或分包銷商。該收益於有關集資活動之 交易獲執行及服務責任完成的時間點確認。 證券交易及經 紀服務 本集團為客戶提供證券交易及經 紀服務。證券交易及經 紀服務之佣金收入按已執行買 賣之 交易價 值的某一百分比釐定,並於買 賣執行當日確認為收益。除非與交易對手另有協定,否則結算期通常為交易日後一或兩天。 資產管理服務 為客戶提供資產管理服務產 生之收入於本集團提供資產管理服務而客戶同時取得及消耗本集團所提供利益 的期間隨時間確認。有關管理費根據本集團旗下在管資產之資產淨值的固定百分比按年收取。當符合相關表現期的預設表現目標時,本集團亦有權就若干賬戶收取每年經評估的表現費。已確認累計收益很可能不會出現大幅撥回時,則確認表現費。管理費通常於週年日 收取,而表現費通常於相關表現期 末收取。 下文為本集團自其主要服務所得收益 的分析: 企業融資顧問服務保薦費收入顧問費收入—財務顧問及獨立財務顧問顧問費收入—合規顧問 1,4583142,5123,0228451,011 配售及 包銷服務配售及 包銷費收入 1,44185,701 證券交易及經 紀服務佣金收入 資產管理服務管理費收入 小計—客戶合約收益 10,03991,523 證券融資服務所得利息收入利息收入—保證金客戶利息收入—現金客戶 8961,408—1 8961,409 1,058772 總計 11,99393,704 4,02286,9716,0174,552 10,03991,523 1,9542,181 總計 11,99393,704 分配至客戶合約之餘下履約責任的交易價格 鑒於履約責任為合約的一部分,而該合約的原預期 期限少於一年,本集團採用可行權宜方法,即不披露分配至截至報告日期 未履行(或部分履行)的企業融資顧問服務的履約責任的交易價格總額。 6.分部資料 就進行資源分配及評估分部表現而報告至執行董事(即主要運營決策者(「主要運營決策者」))的資料乃專注於所提供的各類型服務的收益。主要運營決策者從服務角度考慮業務,並據此基於本集團業務經常性一般活動過程中產 生的收益評估服務表現。主要運營決策者 考慮本集團整體業務,乃由於本集團主要從事提供金融及證券服務。因此,本集團管理層認為本集團僅有一個單一運營分部。 由於本集團 基於服務提供所在 地的收益全部來自於香港,且本集團按資產所在實際位置或運營所在 地劃分的非流動資產(金融及遞延稅項資產除外)均位於香港,故並無呈列地區分部資料。 主要客戶 於本 期間,並無任何外部客戶貢獻了本集團收益總額的10 %以 上。 截至以 下日期止六個月2025年8月31日2024年8月31日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未經審核)—23,212—16,049—9,602 客戶A客戶B客戶C 7.其他收入 銀行結餘之利息收入股息收入手續費收入其他 8.其他收益╱(虧損) 透 過損益以公 允價 值列賬之金融資產之已變現收益╱(虧損)透 過損益以公 允價 值列賬之金融資產之未變現收益╱(虧損) 9.金融資產減值撥備,扣除撥回 應收賬款之減值虧損 撥備應收貸款及利息之減值虧損 撥備其他應收款項之減值虧損 撥備 10.員工成本 董事薪酬其他員工薪金及津貼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供款 11.融資成本 利息開支—租賃 負債 12.除稅前溢利╱(虧損) 2025年8月31日2024年8月31日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期內溢利╱(虧損)經扣除下列各項後 得出:物業及設備折舊使用權資產折舊 1045596632 13.所得稅開支 截至以 下日期止六個月2025年8月31日2024年8月31日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香港利得稅:—即期稅項遞延稅項開支 香港利得稅於本 期間尚未撥備,此乃由於本集團於本 期間在香港概無估計應課稅溢利。 14.股息 董事會並 不建議派付於本 期間之 任何股息(去年同期:零港元)。 15.每股溢利╱(虧損) 截至以 下日期止六個月2025年8月31日2024年8月31日(未經審核)(未經審核)(重新表述) 就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虧損)而言之盈利╱(虧損):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盈利╱(虧損)(千港元) 股份數目: 每股盈利╱(虧損)基本及攤薄(港仙) 截至2024年8月31日止年 度的每股基本及攤薄盈餘已重新表述,以反映2025年2月28日止年 度的股份合併及供股的影響。 成本於2024年3月1日添置 上述物業及設備項目按直線法予 以折舊,按以 下年率計算: 電腦設備25 %傢俬及固定裝置25 %租賃裝修租約期限及25 %之較短者辦公設備25 % 17.使用權資產 (i)按相關資產分類的使用權資產賬面淨值分析如下: 於2025年8月31日2025年2月28日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經審核) 1,2101,131 截至以 下日期止六個月2025年8月31日2024年8月31日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未經審核) 使用權資產折舊 596632 本集團於2025年8月31日及2025年2月28日租賃多個辦公室進行運營。現有租賃合約乃按2年之固定期限訂立。租賃條款根據個別情況商議,且租賃概不包含延期或終止選擇。於釐定租賃期限並評估不可 取消期間之期限時,本集團採用合約的定義並釐定合約的強制執行期限。 18.無形資產 聯交所交易權千港元 成本及賬面值 於2024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及2025年8月31日 董事認為無形資產具有無限使用年限,乃由於聯交所交易權預期將無限期地產 生淨現金流入。 19.應收賬款 產 生自下列各項之應收賬款:— 企業融資顧問服務—證券交易及經 紀服務—證券融資服務—有抵 押保證金貸款—配售及 包銷服務—資產管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