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内容填写。根据中登系统显示,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国有法人。根据福建省国资委对国有企业认定标准,福建省国企改革重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应为境内一般法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注: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福建省永旭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省永旭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省永旭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注销,其股份已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登记至原三家合伙企业的各合伙人名下。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变更非独立董事:原非独立董事何宗延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于2025年8月14日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俞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