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61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5,247,796.24元,扣除股份支付影响,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644,033.1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220,565.5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35%。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4年3月28日、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陆续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追溯调整“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等报表科目。除上述说明外,公司不涉及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上表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时乾中先生披露了减持计划,目前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同时时乾中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减持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拟以人民币4,745.00万元受让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65%股权,并以1,216.6667万元认购其416.666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70%股权。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