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66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材料产品及热管理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线涵盖通信、电力、传统家电及汽车、新能源汽车和数据中心等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在巩固原有高分子材料技术及产品优势的基础上,重点布局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赛道和人工智能产业赛道里的热管理解决方案及产品,实现收入和利润的双重增长,为核心客户群体持续创造更多价值。 在高分子材料领域,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无锡昆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点推进海外市场的拓展,芜湖市航创祥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祥路”)重点推进产品工艺的升级迭代,上述工作在2025年前三季度均取得良好进展。其中,芜湖祥路已顺利完成欧式导槽工艺产品的客户技术认证,并于第三季度进入大批量交付阶段,收入规模快速提升。在新能源汽车热管理领域,瑞泰克凭借丰富的技术储备与前瞻性的技术布局,以及持续的设备投入和工艺优化,已形成较强的产品竞争力,能够持续满足头部客户技术革新和量产交付的需求。报告期内,瑞泰克持续巩固与大客户宁德时代的合作关系,通过优质的产品配套华为、小米、理想、极氪、蔚来等终端车厂的中高端车型,并加大对海外市场,如宝马、LG、三星等大客户的开拓力度。在数据中心热管理领域,公司主要通过创源智热开展数据中心散热结构件业务,产品包括虹吸式特种散热模组、液冷板等。随着算力行业进入景气周期,公司紧跟下游客户成长步伐,采用协同制造与自主产销双轮驱动模式进行生产。报告期内,基于创源智热的管理协同及产能规划等因素考虑,公司将创源智热的注册地址变更至深圳,并从资金、技术、人力、场地等多维度赋能,协助创源智热在台系散热结构件厂商、大陆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和算力基础设施与服务提供商等客户端实现有效突破。 (二)公司重要事项 1、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事项 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与三名独立董事及三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完成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已于报告期内完成。 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相关公告,临时公告内容查询如下: 2、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瑞泰克、芜湖祥路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瑞泰克与交通银行于主债权发生期间内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瑞泰克与民生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相关公告,临时公告内容查询如下: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事项 鉴于自身融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鑫华”)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科创鑫华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科创鑫华、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14,34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6,431,804股的比例为11.34%。 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相关公告,临时公告内容查询如下: 4、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三亚荣盛业基金减持公司股份事项 2025年4月30日,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三亚荣盛业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荣盛亚商创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全文简称“三亚荣盛业基金”)披露股份减持计划,计划自前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64,3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126,431,804股的0.99999%(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2025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亚荣盛业基金于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8,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6,431,804股的0.14118%,前述权益变动后,三亚荣盛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321,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6,431,804股的4.99993%,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报告期内,三亚荣盛业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相关公告,临时公告内容查询如下: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事项 2025年9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舟山汇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披露股份减持计划,计划自前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41,5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126,431,804股的0.1119%。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相关公告,临时公告内容查询如下: 6、股权收购事项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在高分子材料产业的业务布局,扩大公司在散热产品领域的应用场景,公司筹划了对东莞市兆科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兆科”)的收购事项。由于东莞兆科股权结构调整涉及较为复杂的跨境并购事宜,因此时间周期较长。报告期内,交易双方对此次股权收购事项均保持强烈的合作意向,并对合作事项保持紧密联系及沟通。东莞兆科正积极推进对子公司股权重组整合的相关工作,公司对此保持高度关注,并全力支持和配合东莞兆科的股权重组整合工作。截至目前,上述收购事项尚未完成,最终交易协议及其实施尚待约定的前置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且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 (三)公司子公司重要事项 1、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 2025年5月2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航创密封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航创”)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粤0311民初4511、4512号《民事判决书》。深圳航创不服前述判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报告期内,该案件已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已经开庭审理,但尚未判决。 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相关公告,临时公告内容查询如下: 2、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 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瑞泰克与重庆合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合川管委会”)达成投资意向并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为推进前述投资事项的实施,瑞泰克根据《项目投资协议》与重庆平伟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平伟”)共同投资设立了瑞伟汽车,由瑞伟汽车负责履行前述对外投资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研发的全部义务。瑞伟汽车设立时,瑞泰克持有瑞伟汽车51%股权。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其下属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聚焦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瑞泰克拟将其持有的瑞伟汽车21%股权以36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重庆平伟,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瑞泰克将持有瑞伟汽车30%的股权,瑞伟汽车将变更为瑞泰克参股公司,瑞伟汽车将不再是公司控股孙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5年7月17日,瑞伟汽车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之权利义务转移协议的议案》。因瑞伟汽车控股股东已由瑞泰克变更为重庆平伟,经公司与重庆平伟共同评估,为保证《项目投资协议》继续实施及各方的权益,经重庆合川管委会同意,瑞泰克拟与重庆平伟、瑞伟汽车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之权利义务转移协议》,将《项目投资协议》中的瑞泰克的权利义务均由瑞泰克转移至瑞伟汽车。报告期内,瑞泰克已与重庆平伟、瑞伟汽车完成《〈项目投资协议〉之权利义务转移协议》的签署。 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相关公告,临时公告内容查询如下: 3、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瑞泰克收到一笔政府补助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00%。瑞泰克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相关公告,临时公告内容查询如下: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