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公司营收业务的增长主要得益于新能源产品业务的快速增长,新能源中重卡销量7,290台,同比增长114.98%。公司新能源车型销量占比由2020年的1.83%提升至81.36%,2025年1-9月新能源业务收入34.52亿元,占整车及发动机业务收入的85.92%,同比增长80.09%,公司已基本实现产品与业务的新能源转型。公司2025年1-9月累计销售发动机4,687台,其中醇氢动力2,621台,占比达55.92%。 2、醇氢电动动力链是公司全力推广的新能源动力解决方案,公司将继续依托控股股东持续21年在醇氢电动技术路线上的投资开发积累与支持。公司醇氢电动动力系统以甲醇作为氢基燃料,通过高效的醇-电转化系统实现在线补电,享受新能源绿牌路权,是纯电动基础上更加便捷、高效的液态新能源技术路线,已经得到国家到地方越来越多的政策性文件支持推广,公司作为目前国内外首先实现甲醇发动机量产的企业,公司已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董事会,成立了安徽汉马醇氢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聚焦船舶、发电机组、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等非道路领域,拓展醇氢电动动力应用新赛道,大力推广应用醇氢电动动力系统,成为非道路领域醇氢电动动力集成供应商,公司2025年1-9月,非道路醇氢动力销量增长率达803%。 3、2025年5月,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提出加快推动绿醇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近日首艘搭载由公司制造的醇氢动力系统集散两用船“远醇001号”在上海完成首航并投入运营,确立了公司醇氢动力系统在内河航运绿色动力技术领域取得新的突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28日